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后财产怎么算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婚后财产怎么算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二、婚后财产怎样分割(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仿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另外,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三、婚后财产公证的程序(一)需要准备的材料:1、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2、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二)申请。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三)审查。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四)签名。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婚前、婚后财产一般是按照男女申请登记结婚的时间来区分的,在领取到结婚证之前,各自取得的财产就会认定为婚前财产,但要是在此之后取得的财产,那就属于婚后财产了。而一般情况下,婚后财产往往就是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实际作出分割。
  
  
  


·婚姻家庭的案件中的证据有哪些
       关于婚姻家庭的案件,其实多数都是因为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而导致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这种情况下,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就要求起诉的一方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行。那么婚姻家庭的案件中的证据有哪些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的证据...


·面对离婚财产纠纷该怎么办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现象普片增加,闪婚闪离的情况也经常发生。夫妻双方离婚就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很多时候当事人双方都会因为意见不合而不能达成离婚协议,最终选择诉讼离婚。面对离婚财产纠纷该怎么办呢,当事人该从哪些方面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呢?下面我们就给您谈谈这个热门的话题...


·一、离婚财产保全技巧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保全技巧有哪些?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多长时间?
      夫妻双方如果感情破裂,可以选择离婚。大部分人在离婚时会选择协议离婚的形式,协议离婚的流程比起诉讼离婚更为简单。但如果其中一方不愿离婚或有其他争议,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多长时间?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相信可以回答您的疑问。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配没有执行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配没有执行怎么办? 1、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其进行的是形式上的审查,在未经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认为其当...


·新婚姻法及离婚法规定的离婚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若发生感情破裂等情形时,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也并非所有需要离婚的夫妻都是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根据2017新婚姻法及离婚法规定,离婚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新婚姻法及离婚法规定的离婚条件是怎样的? 第三十...


·结婚除了人们日常认可的婚礼以外
      结婚除了人们日常认可的婚礼以外,还有法律意义上的一道程序,也就是结婚登记。在我国偏远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文化的落后,因此也会有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进行同居生活甚至生育孩子的情况。那么,在我国可以有孩子没结婚证吗?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算是合法夫妻吗? 不算。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


·女不孕离婚财产怎么办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的离婚案件层出不穷,但是因为女方不孕的原因而离婚的案件还是比较少见的,这种可能在比较传统的家庭中多发。女方不孕并不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条件范围内,那么,如果遇到女不孕离婚财产怎么办呢?下面,让我们来为您讲讲。 一、女不孕离婚财产怎么办 不孕不育与财产分割...


·未登记结婚是否要退还彩礼
      实践中,男方给付女方彩礼的往往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那要是之后双方之间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话,此时女方就需要退还彩礼。那么这时候的彩礼该如何退还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未登记结婚是否要退还彩礼 在我国,婚约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婚约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婚约财...


·离婚时男方如何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离婚男方如何争女儿的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相关规定,离婚男方想要争夺女儿抚养权的可以从一些有利条件上准备证据,有利条件包括:女方经济窘迫、患有疾病不利于孩子成长、母亲责任意识不强、男方可以出具自己已经绝育或是丧失生育能力,还有就是女方还有其他的孩子,而男方只有这一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