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一个证人可以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工伤认定一个证人可以吗
  
  可以的。只要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等基本事实即可。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书面确认了证人作证就没有必要了。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第十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的,除提交申请人和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应当同时提交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工会组织的,应当提交工会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必须出具受伤害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亲自书写的代理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劳动、聘用合同文本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记录,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维权注意事项
  
  1、评估需要法律维权的可能性
  
  所谓维权,是指权利被侵害时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有些人发生了工伤,单位会积极主动地配合员工申报工伤,获取赔偿,这种情形压根就无需维权;那些需要维权的,往往都是单位不积极为员工申报工伤,不积极为员工争取赔偿,员工才需要自行维权。
  
  那些制度比较正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都比较完备的单位,积极配合员工申报工伤的可能性很大;而那些无合同、无社保的单位,积极配合员工申报工伤的可能性非常小。
  
  原因也很简单,如果员工有社保,那么工伤赔偿主要是由国家买单,单位只是配合一下,何乐而不为;但如果员工没有社保,那么一切赔偿都要单位老板自己掏腰包,利益攸关之下,很少有单位会这样高风亮节,损己利人。
  
  律师建议:作为员工而言,发生工伤后,躺在病床上休息时,不妨自己评估一下,自己将来需要“维权”的概率有多高。如果你在一家制度健全的大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样样齐备,那么一般情况下,需要“维权”的可能性并不大,可以考虑关闭这个页面。但如果你一没合同,二没社保,那么你就有必要继续往下看了。
  
  2、准备能够证明“工伤”性质的材料。
  
  工伤包括两重含义:第一是受伤,第二是因工作原因,这两者兼备,才能构成工伤,才能获得工伤赔偿。这个道理很简单,无需多加解释。但在实践中,员工很容易证明自己受伤,却不容易证明自己受伤是“因工作原因”,而这也构成了员工工伤维权的首要障碍。
  
  律师建议:发生工伤后,应及时报警,打120叫救护车。120医疗急救是有记录的,对事发状况有一定的证据保存作用,有利于认定工伤。另外,应及时联系事发时在场人员,请其出具证词,证明受工伤的事实。
  
  3、保存医疗资料。
  
  工伤和一般的受伤不同,员工要获得赔偿,需要先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然后做伤残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而无论是申报工伤也好,做伤残鉴定也好,医疗资料都是必不可少的材料。很多人受伤后,由于一切医疗、住院手续都是单位代为办理,导致医疗资料也都掌握在单位手中。这样一来,如果单位不愿配合员工申报工伤,往往就会采取私藏、扣留医疗资料的方式,让员工自己没办法去申报工伤。
  
  律师建议:发生工伤后,所有的医疗资料应尽可能掌握在自己手中。如果单位表示要为员工申报工伤,需要提交资料,则员工可以将复印件交给单位,原件要保留在自己手中。如果劳动部门要求查看原件,员工应自己携带原件到劳动部门,不宜通过单位转手,避免发生材料遗失等问题,导致日后工伤无法申报。
  
  4、搜集保存劳动关系的证据。
  
  很多人在工伤维权时遇到的一个很大障碍,是“如何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因为要申报工伤,首先第一项就要证明自己是这个单位的员工。但很多需要维权的劳动者,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虽然签订了,但都保存在单位,自己手里没有,这种情况就很麻烦。
  
  由于劳动部门受理工伤申报,往往只看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合同,即便员工提供其他证据,比如说厂牌厂服、工资清单、考勤卡之类,也是没法直接申报工伤的。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就不得不先去和单位打一场官司,确定“受伤员工与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个事实,然后拿着裁决书、判决书顶替劳动合同,才能去申报工伤。这样无疑会给工伤员工的维权增加很多人力物力的成本,也会大大拖长获得工伤赔偿的时间。
  
  工伤鉴定证人是可有可无的,如果由证人的话是一个证据,但是如果真的没有证人,也不会影响工伤鉴定的结果,工伤鉴定只要提交工伤认定机构所需要的材料就可以,别的都不是很重要。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鉴定报告和劳动者劳动年限决定的。
  
  


·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给劳动者发工资的同时,也会给劳动者发工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给劳动者发工资的同时,也会给劳动者发工资条,这就是记账凭证,也是法律的要求。那么,在实践中,您知道工资条有哪些用处吗?而要是劳动者的工资条弄丢了,此时又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工资条有哪些用处 工资条是劳动仲裁的证据之一。市社保局劳...


·有关劳动合同法解雇的规定是什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依照劳动合同才能成立的,既然有聘用,那么也相对应有解雇。那么究竟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本文中主要为你介绍有关劳动合同法解雇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辞退)...


·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全文 一、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全文 对于
      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全文 一、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全文 对于很多劳动争议,我国规定的是仲裁前置,也就是说此时对劳动争议的处理,必须要先经过仲裁委员会的处理,要是当事人不服的话,才能提起劳动诉讼。而针对劳动仲裁,我国也是作出了相应规定的,并不是叫做“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应该是《劳...


·办工伤认定证人用去吗?
      由于日常生活具有不确定性,且在劳动市场中的工作不乏高危性,故而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是是由发生的,此时,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时,受伤的职员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提出工伤认定,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办工伤认定证人用去吗? 一、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者...


·在日常的工作中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出现一些磕磕碰碰,有时候一些小伤口自己清理包扎就好了,也不会涉及到工伤之类的,但是在一些工种上面了解一下工伤待遇申请仲裁还是比较重要的,比如户外工作者、高空作业者、建筑工人以及一些危险性比较大的工种,这些劳动者们因公受伤的几率非常大,由此很多人就会想知道...


·听力工伤鉴定
      听力工伤鉴定 标准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标准,工伤造成听力功能障碍的,可以评定为以下几级伤残,分别为:四级:双耳听力损失≥91dB;五级:双耳听力损失≥81dB;六级:双耳听力损失≥71dB;七级:双耳听力损失≥56dB; 八...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哪些风险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要是应当签订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单位可能要承担相应的风险,那么具体说来,此时单位可能承担怎样的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而未签订时,存在如下法律风险: ...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内辞退员工是否能够得到赔偿?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内辞退员工是否能够得到赔偿?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的。关于赔偿金的规定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相...


·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中应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中应遵循哪些法律法规?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目前来说,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决定着企业在整个市场的经营规模和竞争力,因此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成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其中预算管理制度又极其重要。那么,建筑工程...


·劳务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许多事情都需要签订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也是。劳务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劳务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 有关劳务合同法律规定: 第一条:劳务合同的性质 1、根据劳务合同,允诺提供劳务的人负有提供约定劳务的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