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是否允许?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是否允许?在民间借贷中,债务人要根据协议约定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那么如果债权人想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所允许?民间借贷债权转让有哪些特征?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整理总结了相关资料,让我们一起看看下文的分析。一、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所允许的?在民间借贷中,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只要双方之间达成转让协议就可以了,在债权转让后,需要书面通知债务人。《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对民间借贷及其保证担保而言,这里有两个主要原因:借贷主债权是必保内容,加之借贷债权转让通常都是主债权和从债权一并转让,或者只是转让主债权,而不可能只转让从债权而不转让主债权;从债权往往具有不确定性特点,如利息和实现债权费用,只有到一定时候才能明确具体数额,而在主债权转让时往往不确定,这就给转让带来不确定性。因此,贷款人只转让从债权而不转让主债权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二、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特征1、原合同的有效成立是债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原合同不威风凛凛或无效那么债权转让合同也不能成立生效。如:原合同标的为法律所禁止的,本身无效,那么债权人就此债权的转让也无效,则债权转让合同也部分无效,就原合同无效部分,债权转让合同亦部分无效。2、债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与原合同保持一致。债权转让合同的标的、金额、数量以及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等均与原合同保持一致。否则,则视为合同的变更,而非债权的转让了。3、债权转让的条件限制。《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所谓合同性质主要指具有人身性质的诸如继承、身份权、人格权、肖像权及人身损害赔偿等;当事人约定指当事人就债权转让特别约定不得转让或债务人如果知道债权人转让给第三人就不订立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指法律明文规定了不得转让债权的情形或受让主体的限制。如某些行业规定了特定的企业才可经营,或企业章程规定了经营范围,则相关的债权转让也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资格与经营能力。三、民间借贷债权转让,是否应当取得借款人同意?《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根据该条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债权转让是不用经过借款人同意的。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为借贷关系的债务人,出借人为债权人。债权人在想债券受让人转让债券后,只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通知义务即可。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债权转让后,应该通知借款人,通知义务的履行,就代表着债权转让对借款人已经发生了效力。借款人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后,就应该按照通知上的要求,在款项到期后,将通知上载明的具体金额偿还给债权受让人。由此可见,针对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所允许说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达成转让协议,就可以进行债权转让。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民间借贷债权人转让债权后,应该书面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接到通知后就应该自觉履行对第三人的债务义务了。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单位个人借款不还追诉期多长时间?
      单位个人借款不还追诉期多长如果欠条约定了还款日期,在还款日期之后三年内不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不再支持。如果已主张过债权,就以最后的催还日期为准,有三年的诉讼时效。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


·借款单的详细规定有哪些
      借款单的详细规定有哪些?借款单主要是保证我们在日常的出差之中因公务而购买的日常资金充沛,生活中有很多人时需要出差,那么就要对借款单要有一定的了解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失,关于借款单的相关有很多,那借款单的详细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标题 (一)标题 借据的标题...


·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当今这个社会,各个领域都会有一定的法律条文约束,比如说最近一段时间被经常提及的公司法。可能您不太了解,我国公司法中,具有强制性的条款以及任意性的条款,其中都有详细的规定,那么,关于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的法律规定到底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


·个人小额贷款有哪些风险?
      个人小额贷款有哪些风险? 一、个人小额贷款有哪些风险? 个人小额贷款的风险主要有: 1、个人征信系统不健全个人消费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与个人信用风险,也即个人收入的波动幅度和道德品质修养水平,其中个人信用状况还与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密切相关。 2、商业银行自身...


·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
      个人认识不能代替法律,个人债务当然由个人财产来偿还,可是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时怎么办,如果仅仅是迟延履行债务的话该怎么办?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一一为您讲解,希望可以尽量帮您避免债务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一、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


·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进行抵消?
      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进行抵消?在常见的债权债务的关系当中,常会出现三方互负债权债务的情况,当三方债权债务均到期的时候,不少人希望可以进行三方的债权债务的抵消,但是如果三方债权债务的抵消的时候有一方不同意的话,很多人就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那么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


·讨债委托书范本是什么?
      讨债委托书范本是什么 讨债委托书范本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诚信的原则,就以下委托内容达成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调查内容: 二、甲乙双方协商的调查时间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____年____月___...


·逾期后债权转让有效吗?
      一,逾期后债权转让有效吗?逾期后债权转让是有效的。只有借条,只要债务人对债务无异议,就可以进行债权转让。转让债权,是以通知到债务人时生效。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


·股东对企业债务是否有责任
      股东对企业债务是否有责任 一、股东对企业债务是否有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独立与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制度得以确立的基石,其根本要求就是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股东与公司债务的隔离往往导致股东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利用其在法人制度中的优势地位,从事滥用法人人...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根据《公司法》第168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一、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是募集办法中首先应当载明的事项。公司名称应当用全名。在公司名称一项中还应注明公司注册地、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等有关事项。 二、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的转换过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的转换过程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的公司债券转股程序 根据交易所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时,其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可转换为该公司股票,转换的程序为: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的普通股股票上市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可随时转换成股票。 2、申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