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纠纷该怎样处理,如何处理债务纠纷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债务纠纷该怎样处理,如何处理债务纠纷债务纠纷的发生原因有很多种,其中大部分都是在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的过程中,因债务人拒绝履行还债义务所引起的。不管是因为何种原因,如果发生了债务纠纷该怎样处理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债务纠纷该怎样处理
  
  1、协商
  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
  2、调解
  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具体形式有: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
  3、仲裁
  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尽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作为法律的仲裁制度,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即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判决
  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其结果是:债务人或履行原有债务,或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欠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它是一种强制手段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二、处理债务纠纷要注意哪些事项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1、重视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此债权人要充分重视到这一点,否则时效一过,债权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
  2、申请执行的期限。
  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申请执“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为6个月”,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再执行。
  3、重视担保期间。
  《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不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还必须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
  4、搞好证据收集。
  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在发生债务纠纷后,作为债权方,您要注意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款合同或者借条、向债务人讨债时的电话录音以及短信邮件等等。在不能协商解决债务纠纷时,您要做好起诉的准备,写好起诉书。而要是确实不知道债务纠纷该怎样处理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


·刑事诉讼法释放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执法机关在对我国公民执行逮捕和释放的时候,都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不可以自己私自操作。通常来说,刑事案件在侦办的时候,有些时候会对案件人进行拘捕,但是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也会进行释放。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释放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释放条款的...


·安全生产伤亡一人安监局罚款多少钱?
      安全生产伤亡一人安监局罚款多少钱?安全生产伤亡一人的至少二十万!具体请参照以下两条法律条款:《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


·合伙企业的债务应该如何承担
      合伙企业的债务应该如何承担 一、合伙企业的债务应该如何承担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


·婚内一方借款离婚后算共同债务吗?
      婚内一方借款离婚后算共同债务吗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


·应收账款的追收技巧有哪些
      应收账款的追收技巧有哪些 一、应收账款的追收技巧有哪些 1、调整优势心态。 首先,要始终保持积极的心态(即克服迁就心理);其次,要树立起高度的自信(即克服恐惧心理);顶尖的收款高手都具备高度的自我肯定—信心十足,对自己成为行业精英深具信心,非常重视成果导向。 2、做好欠款的风险...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定范围是怎样的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怎样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


·私人间的借贷应不应该签订协议
      生活中,不少人,尤其是居住在农村的人,彼此之间借款,都不喜欢写正式的借款协议或者是打借条。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私人间的借贷应不应该签订协议呢?如果借款双方就借款行为,签订了协议,但最后却发生了因借贷协议发生了纠应该纷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私人间的借贷应...


·违法发放贷款罪 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一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需要考虑到立案标准。如果符合了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此时才构成此罪。那法律中规定的违法发放贷款罪 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


·欠条格式如何写,需要注意什么
      欠条格式如何写,需要注意什么 借条,在我们生活中是经常会使用的合同的一种,虽然很简单,但是因为欠条格式不正确经常导致纠纷的发生。那么怎么才能在书写欠条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呢?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欠条格式如何写 1.标题一定要写“借条”二字,切莫被别人故意误写...


·高利贷借款合同范本
      高利贷借款合同范本 高利贷行为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当事人之间自愿进行高利借贷的,法律也控制不了。而此时进行高利借贷的双方也会签订一份合同,也就是高利贷借款合同。下面,我们为您带来高利贷借款合同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高利贷借款合同范本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合同当事人于 年 月 ...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活动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您经常会听到有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活动的犯罪案件。但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非法吸收公众财管和集资诈骗的区别,甚至有些人觉得二者并没有很大的区别,虽然二者有共同之处但是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区别,下面就我们给您介绍下二者的区别。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