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彩礼不还的情形有几种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彩礼不还的情形有几种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二、哪些不能认定为彩礼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审视彩礼给付的目的,我们不难发现彩礼的目的,是彩礼予以返还的一个基本条件。
  
  男女结婚支付彩礼,这并不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结婚必经的程序,而是当事人按照当地的一个结婚习俗协商之后作出的。所以是否支付结婚彩礼,其实对结婚证的领取并没有什么影响。若支付了彩礼的话,也要注意避免在这方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影响到自身的合法利益。
  
  


·离婚时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时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有哪些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


·起诉离婚可以拒绝调解吗?
      有的人起诉离婚态度比较坚决,同时也希望可以尽快的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在法院进行调解的时候,可能就会拒绝调解。但从我国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一方起诉离婚可以拒绝调解吗?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可以拒绝调解吗 1、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


·包办婚姻效力有哪些方面
      包办婚姻是指父母强迫他人的婚姻,这种行为是对婚姻自由的严重干涉与破坏。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这种属于包办的婚姻都是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受害人可以相关部门撤销这种婚姻的。对此,我搜集了一些关于包办婚姻效力的相关的内容,希望这些会对你们有所帮助。 一、包办婚姻的定义是什么? 坚持婚姻自...


·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


·未婚子女抚养根据什么判定?
      未婚子女抚养根据什么判定? 未婚子女抚养 问题和离婚一样需要遵循法规来决定哪一方抚养子女,子女归属判定因素有子女年龄、子女意愿和夫妻双方各方面的能力。未拿到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特殊情况也可协商,若有能力但拒不执行的需要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决?
      在现代这个社会,孩子是父母最为重视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父母对于孩子的爱是十分伟大的,但是有的时候因为父母之间存在着矛盾,需要离婚,这个时候会对孩子的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说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决?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


·起诉小三要孩子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起诉小三要孩子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可以起诉孩子的父亲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从当地的发展水平、小孩的实际需要、对方的收入等综合衡量。父母对于子女的责任义务不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对于婚姻关系无法挽回的父母来说,应当认真考虑如何在婚姻关系解...


·一、起诉离婚后会不会判重婚罪?
      一、起诉离婚后会不会判重婚罪? 起诉离婚后不会无故判重婚罪的,重婚罪需要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与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能认定重婚,如果没有以上的证据,无法认定为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


·香港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香港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认定原则是什么?按照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会议室,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


·诉讼前离婚并将财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会查出吗?
      诉讼前离婚并将财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会查出吗?会的,对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处理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一般打离婚官司谁出钱?
      离婚在如今的社会中已经变得非常的普遍,如今法治社会中,离婚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因此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出现了纠纷无法通过商议来解决,贾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的时候就需要打官司,那打离婚官司谁出钱?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打离婚官司谁出钱? 原告起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