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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是否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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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判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是否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除此之外,根据条例规定,职工如果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或拒绝治疗,都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条例规定,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二、职工对事故负有责任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16条规定了排除工伤认定的三种情形,即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具体到您的情况,您在从事工作过程中受伤,且不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的情形,您应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在您的工作单位拒绝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您可以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得出结论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应损失。正常情况下,劳动者认定为工伤之后需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如果存在着一些刑事违法犯罪行为,被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正在服刑的状况下,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再享受的。当然,如果劳动者拒绝治疗,或者存在一些其他法律规定状况,也是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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