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死亡债权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债权人死亡债权怎么办?债务人在尚未还清债务的情况下要是去世的话,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其合法的继承人偿还债务。但要是债权人突然死亡的话,那么此时生前的债权该怎么办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债权人死亡债权怎么办债权人死亡,生前存在的债权就成了争议点,不仅是在家人之间有争议,更关系到债务人向谁履行债务的问题。债权人死后财产将会被继承,那么债权能否被继承呢?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对此作出了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这里所说的“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指有价证券,如股票、票据、提货单等,还有债权。对于债权来说,只要其不具有人身性质,不论其发生的依据为何,都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二、债权人的父母能主张债权吗(一)债权人的父母能主张债权的情况关于债权人的父母是否能主张债权,首先要弄清楚债权人的继承人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由此可知,父母是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债权人的债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其中《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四款还规定:“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也就是说,债权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但是有抚养关系但无法律上父母之名的其他人不能获得债权的继承权。(二)债权人父母不能主张债权的情形并非具有父母的身份就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事实上作为父母也有失去继承债权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也就是说,继承人为以上法律禁止的行为的时候,就丧失继承权,不能获得债权。偿还债务是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即使此时债权人死亡的,也是不能免除这个义务的,处分债务人能够足额的清偿债务。而现实中,要是债权人真的不幸死亡的话,此时其债权是作为其遗产,尤其继承人依法继承的。因此,债权人的继承人此时可以向债务人追债。


·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
      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一、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 一个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


·债务转让官司中转让债务有什么法律后果?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债务转让官司中转让债务有什么法律后果?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关于债务转让官司中转让债务有什么法律后果? 在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配合完成债务承担后,又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见下: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


·写欠条利息不能超过多少?
      写欠条利息不能超过多少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利率由当事人约定,具体约定利息不可超过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具体利率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是现金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是现金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是现金需要提供其他的证据,证明存在着借款的事实。这个证据可以是证人证言,也可以是一些书面视频的证据。欠款不还,这属于民事行为。是借款合同关系,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是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作出裁判,法院作出判决后...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1、债务人应该或可以行使权利而不去行使。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减少或不能增值,债权人有权行使代位权,以保证债权的清偿。 2、债务人已经行使权利或已向法院起诉,但被判败诉。在这种情况下,原债权人(即债务人对第三...


·非法集资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集资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在经济办的过程中,民间借贷的行为是十分常见的,这是一种投资的方式,也是我国金融制度的一种有效的补充方式,但是一些不法分子,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实则实施非法集资。使得人们将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相混淆,其实非法集资罪与民间借贷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的,我...


·债权债务抵消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债权债务抵消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一、债权债务抵消的含义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 债的抵消依其不同的发生根据,可分为法定抵消与合意抵消。其中,法定抵消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法定抵消的抵消权性质上为形成权,依有...


·借钱时写了借条还需要写收条吗?
      借钱时写了借条还需要写收条吗? 一、借钱时写了借条还需要写收条吗? 借钱给别人,借条必须写,收条不需要写。对方当面写了规范的借条,就具有法律效力了。也无需再写收条之类的凭据,因为收条的功能和使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要求归还的收取款项(如收到房租费、水电费、赞助费、灾区捐款等),...


·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债权是一种权利,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的债权可以进行转让,转让债权的时候应该做些什么,这些在法律上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关于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下文做了整理,供您阅读。 一、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


·当事人如何在法庭上证明对方的借条是高利贷
      一,当事人如何在法庭上证明对方的借条是高利贷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以确认为高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


·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哪些分类?
      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哪些分类? 一、按债券是否记名 ①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②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二、按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