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独生子女?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独生子女有哪些政策
  
  一、独生子女有哪些补助政策
  
  妻双方再生育一个子女以后不能在生育第二个,而子女在是十八周岁以内的时候,首先是夫妻二人申请经所在的单位或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核实,最后有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城镇人民政府给家庭发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一点:每个月的时候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钱的补助,只要在你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开始领取一直到领取到你的子女十八岁的时候。
  
  第二点:还享受产假的增加,在经单位的批准后,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三个月的产假,但是在享受这三个月的产假的时候,要减少三年的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送。
  
  第三点:独生子女上幼儿园和十八岁之前的医药费,可以在相关的单位进行报销。
  
  第四点:获得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岁的时候和男方在六十周岁的时候,两个人要享受过不少于一次性奖励的一千元整。
  
  第五点:当前的养老制度已经推往农村,办理养老保险的时候应该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先办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二、再婚子女怎样才算独生子女
  
  
  根据当前的政策,独生子女享受一定的待遇,所以如果是带着孩子再婚,或是再婚后生育有子女的,将会产生独生子女的认定问题。但是,再婚子女是否能够认定为独生子女,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兄弟姐妹组成,甚至前段婚姻是否生育子女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概念上,“独生子女”是指独生子或独生女,无同胞兄弟姐妹,或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收养的兄弟姐妹。
  
  因此,婚前夫妻双方都没有生育孩子,再婚后生育的孩子就算作独生子女。
  
  而按照最新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规定已经被删除。但是,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具体而言,是可以享受以下的待遇:
  
  1、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3、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4、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5、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不过,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虽然难以确定奖励政策,但是确定为独生子女,今后也可能会遇到其他的政策。但是,因为各地的经济情况不同,所以如果想具体确定这个问题的话,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当地的社保部门等了解相关规定。
  
  对于 这类人群的一些政策 应该已经有了详细的了解,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知道对于这类群体的政策, 自从开放了二胎政策后,就没有那么多的政策补助了,随着国家老龄化的程度加重,对于人口的增长上升到了国家的几项重大事件中了。
  
  


·婚姻法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


·一、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一、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不管夫妻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的。我国婚姻法上还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形,离婚毕竟需要法定程序,须双方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离婚,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


·离婚协议如何生效,其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要是协议离婚的话,则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其中对夫妻之间的事项做出明确的约定。离婚协议首先是要生效,然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么离婚协议如何生效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离婚协议如何生效 要知道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时间,首先要知道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离婚协议书必须为...


·通常婚姻中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判?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话,那对夫妻之间感情的影响还是很大的。这种情况下有不少夫妻最终都是离婚,但在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往往产生争议。这样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官做出相应的处理。那通常婚姻中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判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婚姻中一...


·一、上诉期间抚养费一般由谁承担?
      一、上诉期间抚养费一般由谁承担? 上诉期间抚养费一般由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进行支付,或者双方可以协商进行决定。这期间支付抚养费的金额与正常的情况是一致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


·离婚需要双方结婚证吗?
      离婚需要双方结婚证吗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


·农村孩子的最低抚养费是多少
      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面,我国是没有区分城市小孩和农村小孩,同时也是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视同仁的。因而,要是父母分开或者离婚的话,同时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那一般农村孩子的最低抚养费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村孩子的最低抚养费是多少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


·妻子怀孕丈夫不管算遗弃吗?
      妻子怀孕之后,在心理和生理上都需要丈夫更多的关心,但有些夫妻可能会由于长久以来的矛盾而导致丈夫在妻子怀孕期间对其不闻不问,使妻子在精神与生理上都经受巨大 的压力。有些人就会问了,妻子怀孕丈夫不管算遗弃吗?我们随后就在以下文章中为您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妻子怀孕丈夫不管算遗...


·非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非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一方专用的生活...


·夫妻双方一方不愿离婚该如何离
      一、夫妻双方一方不愿离婚该如何离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双方就无法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无法协议离婚。这种情况下要求离婚的一方只能是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将依据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婚姻现状和离婚原因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情况,来认...


·家暴的证据该怎样收集
      家暴的证据该怎样收集 对于遭受家暴的一方,如果想就此起诉离婚的话,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长期以来是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那这个家暴的证据该怎样收集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家暴的证据该怎样收集 1、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