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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轻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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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我国刑法是把抢劫罪列为了重罪的,这也是国家有关部门一直都在重点打击的一种犯罪行为。因为抢劫并不仅仅是犯罪的手段比较暴力,由此引发的故意杀人的一系列的恶性案件初衷都有可能是因为抢劫。但是关于抢劫罪轻辩护词应该怎么写的这个问题,辩护律师写辩护词应该结合着当前抢劫行为的前因后果,在辩护词当中尽量的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从轻处罚的一些辩护意见来写。
  
  
  抢劫罪轻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受区人民法院指定和四川律师事务所指派,依法担任刘涉嫌抢劫一案,被告人刘力华的一审辩护人。现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提出以下辩护意见,恳请法庭充分考虑并采纳。
  
  
  辩护人总的观点是:被告人虽然构成抢劫罪,但被告人具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恳请合议庭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一、本案被告人具有酌定和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
  
  
  (一)被告人具有以下酌定从轻情节
  
  
  1、被告人系初犯
  
  
  被告人没有任何犯罪前科,也没有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如治安拘留、劳动教养)
  
  
  2、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
  
  
  被告人从侦查阶段到今天庭审,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非常好,同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悔恨。
  
  
  3、被告人主观恶性小
  
  
  具体体现在
  
  
  ①从犯罪的起因来看,是其因父亲生病无钱治疗,是为生计所迫,与用于生活挥霍的相比有着很大区别;
  
  
  ②从犯罪的实施过程来看,不是精心准备的预谋犯罪,在对被害人进行加害时其主观愿望并不愿意加重对受害人的伤害;
  
  
  ③从对犯罪结果的追求来看,犯罪意志并不坚定。
  
  
  4、情节和后果不严重
  
  
  本案暴力程度与一般的抢劫罪相比要轻得多,所使用的工具不是具有杀伤力的凶器,如枪、刀,对被告人仅造成了皮外伤。
  
  
  5、基于被告人家庭情况、个体情况、成长经历与一般的犯罪相比我们应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从宽的一面。
  
  
  被告人母亲在其两岁时被拐卖至今下落不明,自己在14时就辍学在外打工,成为家庭的经济支柱。现在父亲又瘫痪在床,无钱治病。19岁的年龄虽然在法律上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但是大多数同龄人在这时仍是学生,其控制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与完全成熟的人相比仍然有一定距离。
  
  
  另需要说明的是被告人虽然没有赔偿的实际行为,但其父亲及本人有积极赔偿的态度。同时被告人未能赔偿的原因是其家庭确实一贫如洗无法赔偿,其与那种有钱不赔偿有着本质的区别。
  
  
  (二)被告人具有法定的从轻减处罚情节
  
  
  被告人属于犯罪未遂,按照刑法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关于本案量刑起点刑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对抢劫罪量刑起点做出以下规定: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因此本案的量刑起点应在三到五年,辩护认为: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建议合议庭对被告人予以最低的起点刑三年。理由如下:
  
  
  量刑的起点刑主要从被告人的犯罪的后果、手段、金额、次数、有无从重加重情节、从轻减轻情节等方面确定量刑被告人起点刑幅度。本案被告人如上所述,具有诸多的从轻情节和减轻情节,没有任何的从重或加重情节,其行为在抢劫罪中属于最轻的表现之一,因此应给予最低的量刑起点。
  
  
  三、对被告人基准刑的确定
  
  
  在本案中对被告人刑罚量增加的基准刑为被告人抢劫的受害人财物的金额。被告人所抢劫的财物折合金额为3900余元,按照省高院的指导意见每增加一千元,量刑幅度为6个月到8个月,辩护认为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被告人的量刑幅度建议在6个月。具体理由同上。
  
  
  四、本案宣告刑的确定
  
  
  (一)本案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有
  
  
  1、被告人属于未遂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二款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
  
  
  辩护认为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本案被告人对未遂的从宽幅度应该接近50%理由如下:
  
  
  (1)从本案结果的来看,本案造成的实际结果是被害人仅有一些皮外伤,这在抢劫罪中是危害结果很小的。
  
  
  (2)把未遂情节置于案件的全部情节中统筹考虑。
  
  
  在决定对未遂犯量刑时,应当把未遂情节放到案件的全部情节中考察其意义。如果未遂这一情节在全部情节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从而影响甚至显著影响了案件的社会危害程度时,就可以决定对未遂犯减轻处罚。
  
  
  (3)从被告人的犯罪意志的坚决程度
  
  
  犯罪未遂都是行为人犯罪意志被抑制,犯罪意图未能实现。如果犯罪意志一般或比较薄弱的,其主观恶性也就较小,就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且幅度也可以相对大一些。
  
  
  2、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的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七款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二)本案在确定宣告刑应当考虑的因数
  
  
  1、被告家庭状况特殊
  
  
  被告家庭的特殊情况如上已做了叙述,不在赘述。
  
  
  2、同案同判的原则
  
  
  根据辩护人收集的案例(1)高新区法院案例:【案号:(2009)高新刑初字第122号】刘强、李明树抢劫案。两被告骗乘被害人的电动三轮车,采用殴打威胁方式实施抢劫,因被害人反抗抢劫未遂。法院对两名被告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2)中级人民法院示范性案例:金堂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刘红军抢劫案,被告具有犯罪未遂情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3)金牛区人民法院案例【案号:(2010)金牛刑初字第40号】被告具有抢劫未遂情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对被告的宣告刑在三年以下较为适宜。
  
  
  五、本案对被告人判处缓刑更为适宜
  
  
  1、被告符合缓刑的条件
  
  
  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2、判处缓刑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司法人性化的体现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我国当前的基本刑事政策,在该政策中明确要求要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依法从“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的从“宽”,主要是指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罪行虽然严重,但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以及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被告人,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于依法可不监禁的,尽量适用缓刑或者判处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
  
  
  被告是家中唯一劳动力。如果对被告科以严厉的处罚,不仅将使被告年老瘫痪的父亲无人照料,而且老人也面临丧失维持生活、看病维持生命的唯一经济依靠。这样的局面无论如何都是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音符。
  
  
  综上,恳请法庭对被告减轻处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此致
  
  
  人民法院
  
  
  辩护词:
  
  
  年 月 日
  
  
  抢劫罪轻辩护词这都是当事人聘请的律师最基本的工作职责之一了,您能够了解一下这种刑事辩护词的大体组成部分,但抢劫罪辩护词当中的这些辩护意见根本就没办法准确的介绍,这必须要有抢劫罪的前因后果,律师根据当时的一些实际情况按照自己的辩护技巧来写辩护词的,身处抢劫罪当中的犯罪嫌疑人和家属就不要太过于担心辩护词了,这是律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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