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离婚一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办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二)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对于离婚一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办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实践中,遇到此类情况,需要看之前夫妻是通过怎样的方式确定抚养费数额的。如果是协议方式,这个时候就只能去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是诉讼的话,那么可以拿着法院的生效判决去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要多久
       您选择离婚官司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财产分割的公平,当然法律分割财产的原则就是公平公正,也符合您的要求。 法律解决离婚解决财产分割的时间相对较长,具体的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要多久 ,在法律上作出了最大时限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就详细介绍一下。 一、离婚官司财产分割要多久 协商解...


·解除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怎么处理
      同居的情况在当前社会是非常常见的,而且在同居的同时可能还没有建立婚姻配偶关系就已经有了小孩,虽说后续结婚的话并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如果出现问题的话也很难处理,特别是抚养权上的问题。那如果出现解除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呢? 解除同居关系子女的抚养纠纷如何处理? 先说...


·离婚之后怎样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虽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孩子抚养权作出处理,但此时的处理结果并不是一层不变的,现实中,如果因为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那此时也是可以对抚养权作出变更。而此时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在想自己应该怎样夺回孩子的抚养权,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夺回孩子...


·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孩子才一岁能判给女方吗?
      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孩子才一岁能判给女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


·夫妻共有财产分配有哪些原则
      我们常说的夫妻共同财产又可以叫做夫妻共有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夫妻共有财产做出认定是很重要的,因为只能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配,不过在分配的时候有一定的原则,下面我们告诉您夫妻共有财产分配有哪些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


·分居期间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1、我国婚姻法涉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规定有两处:一是《婚姻法》第41条,即“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另一处是《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以下称《解释二》)第24条,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吗
      一、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吗 国家教育部公布新版《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大学生结婚需经学校同意的旧规定。教育部有关官员同时强调,学校不干预和不禁止,不等于教育部门提倡在校大学生结婚。新《规定》意味着中国大学生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即可登记结婚。 二、大学生如何办理结婚...


·离婚小孩抚养权转移怎么办理?
      在现代社会,离婚已经是一个司空见惯的事情,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有小孩的,会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如果是归女方抚养,则男方要按时支付一笔抚养费。而抚养权一旦确定,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变更。那么离婚小孩抚养权转移怎么办理?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离婚小孩抚养权...


·一、离婚证济南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离婚证济南的办理流程是什么?离婚证济南的办理流程是: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这个过程需要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之后签署离婚协议,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协商一致即可完成这个过程,民政局就会颁发离婚证...


·什么情况可以拒绝抚养费增加?
      什么情况可以拒绝抚养费增加? 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的、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或是增加抚养费无合理理由的可以拒绝增加抚养费。 如何确定抚...


·离婚后的结婚证可以扔了吗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因此,结婚以后,以前的结婚证和离婚证就都收回销毁了,也不存在扔不扔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登记办法》第四条: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