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夫妻双方离异时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当夫妻双方离异时,不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法律上是有探视权的。今天我们这里就来分享中断探视权是指哪些情况可以行使?当夫妻双方的一人探视孩子时,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下,是可以中断探视权的。具体有哪些情况请看下面的内容。从保护子女的利益出发,《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权利人范围相对较宽,一旦出现因探望而导致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可以有更多适格的主体向法院寻求救济,从而更好地实现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方及其他负担抚养、教育之责的法定监护人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应当举证证明出现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定中止事由。《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由此看出,《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地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根据司法实践,其情形主要有:(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一项实体权利,有关探望权的中止和恢复,并非是对权利的实质性处分,只是暂时性地加以限制。由于中止探望权的行使事关当事人的权利及子女的健康成长,办案人员需慎重对待。哪些人有权提出中止探望权行使?依法享有探望权的主体与有权提出中止探望权行使的主体,二者在范围上是不同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依法享有探望权的主体就只允许父母离婚后,父或母中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此项权利。通常,有权提出中止探望权行使的一方,为在生效裁判文书中负有协助义务的一方。根据婚姻法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根据法律的规定,将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权人明确指出,如果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监护人因种种原因未提出时,允许其他人员提出申请,这样就拓宽了渠道,从而可以更好地保护子女的利益。总结上述内容,根据中断探视权是指哪些情况可以行使这一问题,我们能够明白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一旦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不利影响,或者孩子对其有拒绝心理的都可以行使中断探视权的权利,所以既有拥有行使探视权的权利也有中断探视权的权利。
  
  
  


·离婚法孩子抚养权细则规定了什么?
      离婚法孩子抚养权细则规定了什么?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


·离婚诉讼中要求赔偿的情况都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要求赔偿的情况都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当事人有...


·离婚财产官司司法内容是什么
       离婚的现象在现代比较常见,因为现代人对于感情问题的选择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很多人都认为婚姻应该门当户对,认为这样生活在一起才不会有另外的压力,但其实如果两人性格不合的话,婚姻很容易会破裂,离婚问题所导致的纠纷问题影响着很多人的生活。那如果离婚的话离婚财产官司会按照什么法律进行呢...


·离婚时夫妻财产应该怎么分割才好
      夫妻在离婚的过程中,选择不同的离婚方式意味着此时自己需要了解的内容不同。毕竟通过不同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这个时候对财产、债务以及子女问题的处理都不一样。那实践中,离婚时夫妻财产应该怎么分割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处理: “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


·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材料有哪些
      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材料有哪些《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一、根据法律规定抑郁症可以抚养孩子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抑郁症可以抚养孩子吗?这个要看具体的严重程度了,轻微的话不会过多的影响。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婚姻并不是你想要什么样子他就是什么?
      婚姻并不是你想要什么样子他就是什么样子,世上的婚姻千千万万,或幸福,或无趣,或背叛,或解除。总之,不管是哪种形态,都是我们必须要承担的状态。我看到很多撕破脸的夫妻,另一方为了看看自己的孩子不惜闹上法庭,那么探视权协议范本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婚姻法》规定,离...


·婚前投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
      婚前投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该解释对“投资取得的收益”之含义并无明确界定,在诉讼中,对于当事人主张的所谓“投资收益”,应根据不同财产形态的性质区别...


·结婚时间短暂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结婚时间短暂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闪婚是指结婚时间短暂,一个“闪”字寓意着一刹而过,时间短暂,短暂的婚姻就像流星在一个人的婚姻生涯一闪而逝,但是为缔结婚姻所花费的时间、精力以及金钱却不是一闪而过就能概括的,尤其是为了缔结婚姻所花费的金钱,经常会成为双方闪婚闪离的争议焦点。很...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有时候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法院并不会判决离婚。那么日后就有可能涉及到第二次起诉离婚,此时同样需要当事人提交一份离婚起诉状。那么第二次离婚起诉状该怎么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 原告:女,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被告:男,年 月 日...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标准是多少?
      关于加班费标准,这不是由任何一个企业私自规定的,处于对广大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国家在这方面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各企业都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来支付加班费。那到底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标准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标准是多少 有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费标准,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