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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和养母的遗产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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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生母和养母的遗产都可以继承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1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第1111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规定”的规定,养子女可以继承养母的遗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收养关系关系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不合法的收养关系不会适用于以上规定,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收养关系是关键,那么收养的法律效力体现在哪几个方面呢
  
  如果自己是被收养的,就存在养母和生母两位母亲。收养必须经过法定的登记手续。如果自己有继承权的,可以继承他人遗产。可以看出,收养的法律效力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成立新的法律关系。二是解除旧的法律关系。因此,养子女对生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但是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让养子女获得遗产。
  
  三、遗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呢
  
  我国《民法典》第1156条第2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根据此款规定,遗产的分割方式分为以下几条: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而生母和养母的遗产分配,则先要确定收养关系的合法性。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一定要将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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