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必须出抚养费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夫妻离婚必须出抚养费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是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因此,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未跟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仍然要给未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二、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或者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第一条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三、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其实抚养费只是因为婚姻的破裂而直接的表现出来了而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己本来就肩负着对孩子的基本生活所需的这种抚养义务,所以不出抚养费只能是建立在抚养孩子的一方同意,否则不给孩子抚养费就是违反了我国的婚姻法。这就是离婚必须出抚养费吗的所有内容了。
  
  
  
  


·一、彩礼钱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彩礼钱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判断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是要看给付彩礼的时间,如果彩礼是婚前给付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婚后给付的,则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结婚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具有赠与性质,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


·如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会书面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当事人在诉讼离婚时如何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呢?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分为三种情况:
     ...


·相信很多人对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不是很了解
      相信很多人对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不是很了解,甚至有些人觉得其权利在法律上是差不多的,没什么区别的。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还是比较大的,是不能等同的。那么,在我国的法律中具体的抚养权到底是指什么呢?抚养权从字面意思上可以理解为对孩子抚养的权利,抚养权也有抚养这一项...


·老人可以争取孙子的抚养权吗
      当夫妻之间离婚的时候,通常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在一般情形下孩子的抚养权会首先考虑父母,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那么老人可以争取孙子的抚养权吗?我们接下来为您解答疑惑。抚养权,是指父母(包括继父母、养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有硬性规定吗?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有硬性规定吗子女日常生活需要的费用、子女在读书时候的学费及相关的费用还有子女生病时住院的费用。因为全国各地的生活水平差距很大,所以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父母离异后父母给子女的抚养费作出具体的金额要求,而是会由当地的人民法院根据三个标准来确定父母需要支付给...


·孩子学校打架家长要承担什么责任?
      孩子都是活泼好动的,特别是几岁的小孩子,做事情没有轻重。一些幼儿园的孩子在学校和其它孩子打架,严重者还会造成人身伤害。作为家长,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在平时应该对孩子有良好的教育。那么,孩子学校打架家长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学习了解下。一、孩子学校打架家长要承担什么责任?...


·没结婚证有孩子想分手孩子抚养权归谁
      没结婚证有孩子想分手孩子抚养权归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


·中国女子在韩遇害能适用我国法律吗?
      中国女子在韩遇害能适用我国法律吗?一、中国女子在韩遇害能适用我国法律吗?我国有管辖权吗? 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以及对在其领域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的权利。一般来说,管辖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


·一、彩礼可以返还的情况?
      一、彩礼可以返还的情况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


·减少抚养费纠纷起诉状起诉成功的条件有哪些?
      在当代社会,抚养孩子是婚姻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但往往离婚现象也非常常见,离婚时的抚养费就成了许多怨偶所争执不休的问题,有些人认为自己所缴数额过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具体地研究研究减少抚养费纠纷起诉状起诉成功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有给付抚养费义...


·一、离婚协议中约定不履行抚养义务是否有效?
      一、离婚协议中约定不履行抚养义务是否有效?无效,新婚姻法抚养义务《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