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女方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离婚女方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首先如果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必须向法院证明,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是有利于孩子的,其次就是在这里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法院进行,抚养权判决的依据,比如说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是跟随母亲生活。
  
  
  
  


·一、离婚案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的解释的规定,有过错一方应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


·离婚财产纠纷问题怎么解决
      ?现代社会,离婚不再被其他人看不起,性格不合或者有其他原因就可以离婚。在我国,离婚有两种形式,包括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不管是哪种形式的离婚,在离婚的时候都必须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关于离婚财产纠纷问题怎么解决?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离婚财产纠纷问题怎么解...


·上海变更抚养权律师费用多少钱?
      在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就已经被确定下来,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判定标准是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本着这一原则,如果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无法给孩子继续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另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在上海变更抚养权律师费用多少钱? 一、上海变更抚养权律师费用多少钱? 抚养...


·离婚协议书没有盖章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没有盖章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没有盖章需要到民政部门进行盖章。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需要办理什么证明
      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条件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 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不能登记离婚。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都由法院立案处理。在国外注册登记结婚的,也不能在我国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离婚。涉外婚姻如...


·他人可以检举重婚罪吗?
      在人们心中,婚姻是神圣不受侵犯的,并且正常的婚姻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有时会有一种他人不齿的行为发生,就是他人明知对方处于婚姻存续期,仍然通过各种手段与之结婚。这在法律上就构成了重婚罪,通常,重婚的受害方是发起诉讼的一方。那么他人可以检举重婚罪吗?接下来我们给您分析下有...


·一、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吗?
      一、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吗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能变更,可以是双方自愿变更,如果发生争议,可以起诉至法院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 法院会怎么判孩子的抚养权?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解除。离婚时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进行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决。那么,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 法院会怎么判孩子的抚养权?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


·二婚夫妻生前怎么立遗嘱
      二婚夫妻生前怎么立遗嘱夫妻立遗嘱财产需要按照遗嘱分配,夫妻一方立遗嘱,夫妻的共同财产,自己只有一半的处置权!可以注明,自己死后自己与爱人的共同财产中,应属于自己的部分,由某某人来继承就行!也就是说涉及财产的遗嘱,立遗嘱者,只能将自己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以书面形式嘱咐留予某人继承。如...


·一、起诉离婚的证据都?
      一、起诉离婚的证据都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


·离婚的财产分割执行的法律依据?
      离婚的财产分割执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