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误工费替代费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交通事故误工费替代费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1、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2、替代费
  
  一般在交通事故当中没有替代费这种赔偿。
  
  代替费用是为了节省原应列入共同海损的费用而支付的费用。这项费用的支付不仅须经船货双方的同意,而且不得超过被节省的费用。支付此项费用的目的在于,以较小金额的费用代替更大金额的费用,减少船货双方的损失。例如,船舶在避难港修理期间,船方支付了修理工人的加班费,从而缩短了船舶在避难港的停留时间,减少了本应支付的一系列费用(如避难港费、船员工资、伙食费等)。此项加班费即属代替费用,应列入共同海损。
  
  二、交通事故要求赔偿有没有时间限制?
  
  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种情况:
  
  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
  
  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两年。
  
  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
  
  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应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在治疗终止或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仍在治疗以及尚未定残的即应属于《民法通则》139条中规定的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
  
  3、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
  
  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缩等,诉讼时效应自隐性伤害被确诊之日或者经有关部门鉴定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时计算一年。
  
  4、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即人身一年,其他两年。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5、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
  
  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起诉,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疗部门、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计算。
  
  发生了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或者是营运类车辆要求赔偿误工费合情合理,但是我们要注意替代费这是在海商海事运输中才会存在的,因此,要求肇事者赔偿替代费的这种做法是无理的。所以发生交通事故,我们虽然有的时候是属于主要责任人,但在履行赔偿义务的时候也不能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
  
  
  
  


·一、医疗费已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肇事者还需要赔偿吗?
      一、医疗费已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肇事者还需要赔偿吗?医疗费已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肇事者就不需要赔偿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八条非常明确地做出了规定:(一)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


·车库没有产权证解除买卖合同是否合法?
      车库没有产权证解除买卖合同是否合法?车库没有产权证解除买卖合同是合法的,没有产权的车库买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用着都没什么问题,除非都没房产,对于抱着的目的购买者来说,这有点类似于小产权房,没有权利转让凭证的交易始终存在风险,很可能出现一位二买的问题。二、无产权证车库不能买卖无产权...


·袁谋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一,袁谋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


·车祸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车祸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车祸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是: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交通事故死亡有没有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死亡有没有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不一定负刑事责任。要看是否构成犯罪,之后还要看肇事者是否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等具体情况。如果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是不构成犯罪的,也就没有刑事责任。 1、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


·法律规定海关押金通常交多少?
      法律规定海关押金通常交多少? 一、法律规定海关押金通常交多少? 交保证金应该是看货值的,一般海关分两种保证金 全额保证金是你第一次申报的税号税率计算出来的税款的金额,但是不交税,不交到国库,先以保证金的形式收取。 差额保证金是估价的两个价格的差价收取等值的金额,你要是修理...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小车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
      小车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您都是知道的,只要是在买东西的时候都会缴纳一定的税务的,特别是价格较高的就会缴纳更多的税款了,现在很多的朋友都是买了小车车船的,而且在买的那一年就缴纳了税款的,那么小车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以及缴税规定如下所示。小车车船税是否每年缴纳我国对于车船税的征收已经有...


·醉驾如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如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二、醉驾的相关...


·买房拿钥匙为什么要交钱
      买房拿钥匙为什么要交钱买房子拿钥匙需要格外花钱的,主要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明确指出的相关费用。例如购房时所签的购房合同与领取钥匙时所收费用的明细,购房合同上明确指出领取钥匙时所收相关费用由业主承担,并且已在购房合同上签字。包括物业费等基础的费用,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定的,就需要...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赔偿
      我国的汽车销量已经连续8年全球第一,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当我们遇到交通事故时切勿慌张,首先要进行报警处理。交警部门会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赔偿呢?接下来我们重点为各位讲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1)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