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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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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才能不离婚
  
  婚姻自由的权利行使在法律上被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当婚姻走向终局时,双方都同意离婚的那当然好办,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即可;但对于不想离婚的一方,“拖”显然不是一个好的解决问题方法。
  
  1、不想离婚的当事者,其原因大概有几下五种:
  
  (1)认为双方有感情,特别是自己对对方还有很强的依恋,不想离婚;
  
  (2)孩子还小,离婚恐怕影响孩子的成长及学习;
  
  (3)离婚后不好再找伴侣,对离异后的生活恐惧;
  
  (4)对方提出离芽是因为有外遇,为了报复就是不离婚,不让对方得逞;
  
  (5)对方给的补偿太少,多些就同意离婚。
  
  2、当婚姻出现问题时,若仍想维系,应注意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1)主动承担婚姻中的责任。
  
  (2)积极改善婚姻相处模式。
  
  (3)协助对方一起处理婚外情。
  
  (4)调节夫妻情趣。
  
  (5)注意财产权益保护。
  
  为此,在做出维系婚姻的努力时,也别忽略了婚姻财产权益的保护。当然,此时的权益保护需要更多的技巧,做到既体现维系婚姻的真诚,又不错过证据收集的最佳时机。
  
  二、一方不同意的怎么样离婚
  
  1、合法的离婚途径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2、如果夫妻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大问题达成一致,建议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10分钟OK,而且收费低廉。如果达不成一致,即无法协议离婚,那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了。
  
  (1)确认合法婚姻存在。具体讲,就是在起诉离婚时:第一,有结婚证。第二,不存在重婚行为。
  
  (2)确认具体管辖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的管辖,规定比较繁杂,最好去咨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是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
  
  一般来讲,如果夫妻双方都未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比如被劳教或监禁),就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即原告须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如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则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准备诉讼材料。包括: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户口本(有子女的);出生证明(有子女的);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
  
  诉状不需要写的太复杂,言简意赅,说明问题即可。
  
  证据要根据你的诉讼请求来提交。比如你要求分割房产,就应该提交房产存在以及价值的证据。如果你认为被告存在虐待行为,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就应该提交能证明被告存在虐待行为的证据。
  
  (3)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
  
  夫妻离婚的时候并不一定要双方都愿意离婚然后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此时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话,自然就要求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如果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个时候在这方面的要求就不会那么严格。即诉讼离婚中,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但最终也是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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