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对借款利息是怎样规定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在民间借贷利息上产生矛盾。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但如果双方就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的话,则一般就是认为属于无偿借贷。对于有偿借贷来说,其中的利息其实法律方面有相应的规定。那么法律对借款利息是怎样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律对借款利息是怎样规定的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二、借款利息的种类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正常借款期限内的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36%(年利率,对应的月利率为3%,即三分利,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借贷合同中规定的利率,24%以下为有效,24~36%之间的为自然债务(债务人已支付的无权请求返还),36%以上为不当得利,必须予以返还。”
  (二)逾期利息
  现行的人民银行规定逾期贷款利率为原利率上浮30%-50%。
  (三)迟延履行判决书的罚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规定的期限履行,则从迟延之日起,原约定利息加倍计算。就民间借贷而言,借款合同中的借款利息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当事人在约定借款利息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区分不同的利息种类并做出正确的选择。此时切记不能一味的追求高利息,否则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那么就会被认定为高利贷。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对高利贷关系是不予保护的,这样下来当事人的利益就会很容易受到损害。
  
  
  


·借条没写小写金额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
      借条没写小写金额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借条没写小写金额,只要是确有借贷关系发生,双方当事人对借条上所记载的内容和事项都认可和无异议,对只写大写金额,没有写小写金额的借条,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且借条金额以大写数字为准。借据上数额的不一致并不影响借据的效力,这张借据还是有效的。但是现行...


·拖欠抚养费可以剥夺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拖欠抚养费可以剥夺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不可以剥夺探视权。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也不得禁止对方的探视权,探视权是法定权利,只有当父母的探视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人民法院才有权中止。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话,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有能力履行而...


·债权抵押中抵押权的实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权抵押中抵押权的实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订债权债务协议,在协议中可以约定抵押物。债务到期未偿还的,可以根据提供的抵押物进行变现偿还,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抵押权的实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 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


·怎样才能起诉追讨欠债?
      怎样才能起诉追讨欠债?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途径有很多,但其中最有效的方式无疑是起诉讨债。因此,对于要不回欠款的债权人来说,选择诉讼讨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债权的实现。那么,怎样才能起诉追讨欠债,换句话说,起诉追讨欠款应该怎么做呢?对此,下文将作一个具体的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一般情况下他项权证办完多久放款?
      房屋是我们一项重要的固定资产,购买房屋时我们一般会拿到购房协议,当我们急需用钱或是突发情况下可以将房屋抵押或是租赁出去换取一定的资金周转,而房屋他项权利就是可以将房屋典当、抵押等的权利。那么他项权证是指什么,一般情况下他项权证办完多久放款呢?我们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将答案整理于下文中...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民间借贷是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但是非法集资则是属于刑事犯罪类型的行为,二者虽然都是向他人借贷满足自己的资金需要,但二者很多方面都是有本质上区别的。我们需要对二者的区别进行深入的了解,才能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那么,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呢?请阅...


·笔迹鉴定民间借贷可以做吗?
      一、笔迹鉴定民间借贷可以做吗? 可以通过法院委托;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清理有哪些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清理有哪些方式?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少不了和其他公司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按照规定,公司可以转让这些债权债务给第三方的,那么公司转让债权债务清理有几种方式?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1、尽职调查、协议...


·欠钱不还判决下来未执行怎么办?
      欠钱不还判决下来未执行怎么办?欠钱不还判决下来未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其列为失信名单。欠钱不还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二、法律规定是...


·违法发放贷款罪举报哪个部门受理
      违法发放贷款罪举报哪个部门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二、刑法规定刑法修正案(六)第13条对《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1款、第2款修改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


·根据相关规定有借条可以是诈骗吗
      根据相关规定有借条可以是诈骗吗?有借条的情形一般不会构成诈骗罪,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