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提供必须的资料:

  

     申请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有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同意以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已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



  

     申请清贷款应该提交的材料包括:贷款申清书;借款人的身份证,属于夫妻共有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夫妻双方首章;收入证明或其他偿还贷款本息证明;房地产买卖合同;付首期款证明。



  

     (2)贷款行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资料进行审查,在三周内正式答复申请人;



  

     (3)贷款行同意贷款的,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视贷款担保同时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4)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银行的规定,办理房保险、抵押登记或合同公证等手续;贷款行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的80%,贷款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个人住房贷款期限1年以内(含1年)  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按照银传[1999]44号、45号规定,自1999 年9月21日起,商业银行用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由现行按法定利率减档执行改为:5年以下(含5年)按年利率5.31%执行,5年以上按年利率5.58%执行。


·如今,越来越多的城市人口因为城市房价的压力转而想购买农村的房
      如今,越来越多的城市人口因为城市房价的压力转而想购买农村的房屋,但是他们对于自己能否合法取得农村房屋房产证表示疑惑,毕竟房产证是证明房子是属于自己的凭证,没有房产证拥有的房屋是不是就是不合法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了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依据。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依据 农村房屋是...


·买房子是大事,因此一定要先考虑清楚,同时也要对所要购买的房子
      买房子是大事,因此一定要先考虑清楚,同时也要对所要购买的房子了解清楚具体的情况,这样才能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损害到自身的利益。而在买房子的过程中也有需要购房者注意的问题,那到底买房子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攻略有哪些 (一)要买多层的1-4楼 ...


·婚前是男友付的房贷婚后双方支付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是男友付的房贷婚后双方支付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分为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货币补偿是按照被征收人房屋评估单价乘以房屋建筑面积确定。产权调换是由房屋征收单位参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同时涉及到的补偿项目还包括了政策性补偿费、政策性补助费等等。 崇州市...


·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北方经济中心,同样也是我国房价的高地。我国政府一直以来都在对我国一线城市的房价进行调控,调控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不仅房地产商关注,老百姓也十分关注。我们就来为您谈一谈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新政策的问题。一、房贷房贷,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


·个人买房共同还贷怎么分
      离婚时房产必然会进行分割。房产的分割也因为购买的原因不同,而导致分割时存在较大区别,例如个人买房共同还贷的分割时就存在好几种情况,那么个人买房共同还贷怎么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个人买房共同还贷怎么分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


·离婚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有两种情况: 1、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 2、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


·一、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
      一、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 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


·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情况下要双倍赔偿
      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情况下要双倍赔偿一、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情况下要双倍赔偿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双倍赔偿。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双...


·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条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
      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条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准入标准及已购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通知如下: (一)本市城八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


·未订立遗嘱房产继承该怎么办
      我们知道公民可以在生前订立遗嘱来对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作出安排,我们称之为遗嘱继承,而要想之后遗嘱得到执行,那么就要保证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当然,不存在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话,此时可能有的人就不清楚该怎么办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未订立遗嘱房产继承该怎么办,请一起在下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