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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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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关系的成立不仅仅是一纸证明,除了生活中,在法律上更重要的意义是,婚姻双方成为了利益权利的共同体,尤其在财产方面,很多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定义并不明确,比如,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
  
  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若无特别说明,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
  
  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如配偶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从事工商业生产活动、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生产经营、依据《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货币或实物。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内容,其中人身权只能由作者、发明创造者所享有;而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权利人可通过转让或许可使用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其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二、若遗嘱中有特别说明,则应尊重赠与人的意愿
  
  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三、其他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合现实生活,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类:
  
  (1)婚后对个人财产加以改良后增加的价值部分,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婚前个人所有房屋进行修缮、装修、重建而使该房屋增值的,该增值部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双方婚后财产所产生的孳息,应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存款所获得的利息;
  
  (3)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补偿费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4)夫或妻因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或奖品;
  
  (5)夫或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养老金、退休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应当作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6)夫妻双方对外所拥有的共同债权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权。
  
  以上就是我们对于“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问题的解答,可以看出,除非遗嘱中特别说明了某项遗产只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否则遗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婚期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奖金奖品和保险金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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