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谨慎拘留公司法人代表有何规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谨慎拘留公司法人代表有何规定?
  
  您都知道如果公司当中有事务是需要根据法人来进行解决的,当然如果遇到一些法律上面的问题也是需要法人来解决。一般请款下公司如果有违反我们国家法律的情况是需要法人来进行承担的。那么谨慎拘留公司法人代表方面规定有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谨慎拘留公司法人代表有何规定?
  
  法人代表因工作和职务原因可能被刑事拘留的情况,一般是涉嫌职务犯罪或者单位犯罪而需要接受刑事调查。所谓“法人代表”更多地是指法定代表人,但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代表其实不是一个概念。
  
  法定代表人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代表企业及其他法人组织行使法人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比如《公司法》第十三条中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法人代表当然包括法定代表人,但其还包括法人组织任命的担任相应职务负责相关事务的自然人,以及法人组织委托专门从事或负责某项具体事务的自然人。
  
  可以司法拘留的。不管是公有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还是私有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性质企业的人员,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公有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不享有特权,不管是什么性质的人员,只要在民事诉讼中存在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经法院决定,都可以对其采取民事制裁措施,包括对其予以司法拘留或处予罚款。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对于谨慎拘留公司法人代表方面的规定我们您肯定很关心,肯定很多人都会认为公司法人是不可以被拘留的,其实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当中规定的不是。对于公司法人代表也是可以进行拘留的,而且我们国家对于拘留方面的条件也是有说明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公司法累积投票制是什么?
      公司法累积投票制是什么意思?对于股份公司来说,股东会就是其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权力的方式就是股东投票权,但在现实中,具有投票决定权的往往是一些大股东,份额少、数量多的小股东们往往没有多大的表决权,而累积投票制就是用来解决之一问题的制度办法,那么,公司法累积投票制到底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公司内部的两个机构,一般情况,董事会负责向股东会报告,并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两者之间有许多联系和不同的地方,那么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分别是什么?下面我们详细的总结了一下,一起看一看: 公司法股东会和董事 会的职责 ...


·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


·50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直接申请上市吗
      50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直接申请上市吗 一、50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直接申请上市吗 不可以,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一、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新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新规定是什么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新规定是什么(1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后,取消设立新公司注册资金的诸多限制。1、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


·公司股东会参会人员必须是股东吗?
      公司股东会参会人员必须是股东吗?必须是股东,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有哪些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1、严格执行政府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妥善处理好国企改制遗留的问题。据粗略统计,当前涉及或与国企改制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大约有80多件,已经形成了比较配套和比较系统的国企改制的法规和政策依据系统。如《企业国有...


·注册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注册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个及以上股东。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需设一名监事。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核准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 1、投资...


·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
      公司法在设立之后,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获得公司法人身份的请求,公司在设立之后,股东出资是由期限限制的,此项规定是由公司法41条所规定的,具体来说,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呢? 一、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有限责...


·如何计算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
      如何计算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目前市场上的股权投资是很多企业的主要方式,在现有的经济条件下,人们都跃跃欲试的想要购进或者甩出手中的股权,特别是在这个企业重组的被收购的狂热年代。股权转让后所持股权的债权债务也一并转让,同时,还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等等的问题,今天就计算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