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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扰乱法庭秩序罪有哪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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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扰乱法庭秩序罪,依据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对于携带器械还债有毒有害物质以及传染病源进入法庭,哄闹,冲击法庭,侮辱殴打法庭工作人员,毁坏损坏司法文书的行为,属于扰乱法庭执行罪,刑法规定对行为人应当进行分层处罚,对于一般性质的可以罚款,拘留。
  
  哪些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会受到处罚
  
  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20条规定,以下五种行为要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要受到处罚:
  
  (一)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
  
  (二)哄闹、冲击法庭;
  
  (三)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
  
  (四)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以上扰乱法庭秩序怎么处罚
  
  1、哄闹、冲击法庭
  
  哄闹法庭主要是指在法庭上以喧哗、叫嚷、吹口哨、拉横幅等方式起哄捣乱,干扰庭审活动进行的行为。冲击法庭主要是指未被法庭允许,不听劝阻,强行闯入法庭,甚至冲上审判台;向法庭投掷石块、泥土、污秽物品等致使法庭秩序混乱的行为。修改后的《法庭规则》没有限定为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才处罚,原因是与《刑法》的规定相比,《法庭规则》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分层处罚。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行为,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一般性哄闹、扰乱法庭秩序的,可以予以罚款、拘留。这体现谦抑性处罚的原则。总之,为了维护良好的法庭秩序,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的人员,不论是首要分子、积极分子,还是一般参与者,都应该予以处罚。
  
  2、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
  
  (1)侮辱是指公然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是指故意捏造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威胁是指以作出对他人人身、名誉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利的行为进行胁迫的行为。殴打是指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包括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
  
  (2)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正在法庭上执行公务的审判人员、公诉人、法警、法官助理、书记员等。诉讼参与人是指正在法庭上的当事人、辩护或代理律师、证人、鉴定人等。
  
  3、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
  
  法庭设施是审判活动的重要物质保障,诉讼文书、证据是诉讼活动中的重要案件材料。此种情形主要包括故意砸毁、破坏门窗、桌椅、话筒、音响等设备、设施以发泄不满,抢夺、损坏诉讼文书、证据等行为。
  
  4、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综上所述,刑法扰乱法庭秩序罪,刑法规定对于扰乱法庭秩序,危及法庭安全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可以构成犯罪,对于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不严重,经劝阻停止其行为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应当对其实施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如果致使法庭无法审理案件,属于严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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