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可以和解吗?有何规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我们您肯定都知道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我们国家颁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我们身边肯定也发生了很多有关于刑事诉讼法方面的案例。我们您也都知道对于每一个案例最好的解决办法肯定是和解。那么刑事诉讼法可以和解吗?有什么规定?
  
  关于刑事和解的法律条文共有三条: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解读:
  
  第277条共两款,第一款是关于当事人和解的使用条件和案件范围的规定。和解的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该真诚悔罪。二是活的没害人的谅解。三是被害人自愿和解。和解的案件范围有两种:一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引起的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犯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的,双方当时人可以和解。二是除渎职犯罪意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法的过失犯罪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
  
  第二款是关于当事人和解的除外规定,根据本款的观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和解程序。这里的五年之内指的是犯前罪的时间距离犯后罪的时间不超过五年。前罪是故意犯罪的,无论后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都不能适用本章关于和解的规定。
  
  理解和执行本条时应当注意自诉案件的和解与公诉案件的和解之间的区别:第一,和解主体在诉讼的地位不同。
  
  自诉案件的和解是在起诉方和被诉方之间进行的,是诉讼的双方主体之间的协商;公诉案件的和解是在被诉方与作为诉讼参与人的被害人之间进行的,不是追诉主体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协商。第二,和解协议的内容不同。自诉案件的和解协议不仅包括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内容,还可以涉及诉讼的进程,起诉方可以处置诉讼权利;公诉案件的和解协议针对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内容,不能涉及公权力的处置,无权决定诉讼进程。第三,和解协议的法律效果不同。自诉案件中,起诉方与被诉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起诉方可以举此决定撤回起诉,从而终止诉讼;在公诉案件中,和解协议只能作为在诉讼各个阶段重款处理的依据,任命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单前提是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不起诉的规定,不能单独据此决定诉讼的进程。
  
  对于刑事诉讼法可以和解吗,有什么规定的问题我们是可以从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条文中找到相应的答案的,刑事诉讼法的277条中就有所规定,在刑事诉讼案件发生之后并不是不可以进行和解的。但是和解是有前提的条件的,对于一些性质恶劣的案件是不支持的。
  
  
  


·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有哪些?
      洗钱罪属于《刑法》中规定的一种犯罪,主要就是对一些涉黑、涉毒犯罪非法获得的金钱进行处理,让其来源变得合法化。这也就意味着其实洗钱犯罪存在一些上游犯罪。那法律中规定的,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洗钱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洗钱罪法定行为...


·刑法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


·互殴中过失犯罪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互殴中过失犯罪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互殴中过失犯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十五条规定: 应当...


·刑法修正案八累犯
      相信您对累犯这个刑法中的概念词并不陌生,但很多人常常会将它与惯犯混淆。累犯与惯犯,无论从法律定义,犯罪性质及相应的量刑标准,都是截然不同的。那么,关于刑法修正案八累犯,相比较之前的修正案,做了哪些修改?修改前后具体内容有什么变化,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为您做相应的解答。 一、...


·多少钱构成网络诈骗犯罪
      多少钱构成网络诈骗犯罪现在现代人使用网络的现象非常常见,比如说利用网络购物,在网络上办公。因为互联网不仅能给生活以及工作带来很大的便利,还能省去很多复杂的程序直接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但是有很多犯罪分子利用网络进行诈骗。那么多少钱构成网络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主观方面的犯罪原因是什么?
      电脑网络的普及极大地促进的信息的沟通,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在这个共享信息的虚拟世界里,很多人利用自己所学的计算机知识从事非法活动,破坏他人或者机构计算机的程序和数据。那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主观方面的犯罪原因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本罪在主观方面原因 ...


·教师拘役实刑一定开除吗?
      教师拘役实刑一定开除吗?教师拘役实刑不是一定开除的,拘役不是有期徒刑。教师被判处拘役,不会被开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拘役具有如下特点和内容:拘役适用的对...


·职务侵占罪入罪数额是多少?
      一、职务侵占罪入罪数额是多少?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职务所产生的方便条件。对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实践中一般表现为侵吞、盗窃、骗取等非法手段。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投放危险物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氰化物、砒霜等属于剧毒物质,能对肌体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因而损害肌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如果行为人故意投放此类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害人的生命、健康或牲畜、禽类、水产养殖物安全的危险物质,使得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陷入危险中,就会构成投放...


·侵占罪立案标准金额如何判定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10000元。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


·单位犯罪追究谁的责任?
      近年来,在公安机关查获的集资诈骗、网络诈骗案件中,很多都是单位名义组织犯罪的,这种犯罪涉及受害人众多,社会危害性质严重。公安机关会对单位查封,并处罚罚金,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那么,单位犯罪追究谁的责任?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单位犯罪追究谁的责任? 直接负责的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