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中专门管辖有几种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什么是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专门管辖在我国有多少种?其具有的法律效应又是又是什么?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知识,如果想了解更多知识,下面就请您跟随我们一起讨论。
  一、刑事诉讼法中专门管辖有几种
  刑事诉讼法中专门管辖有几种刑事诉讼管辖是指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上的分工,即侦查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以及审判机关内部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方面的分工,其中侦查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以及侦查机关内部的职能分工称为立案管辖,审判机关内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称为审判管辖。那么刑事诉讼法中专门管辖种类有以下几个:
  一、职能管辖
  公、检、法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基本分工是: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3、自诉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审判管辖
  
  1、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违法所得没收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2、专门管辖。
  (1)军事法院管辖的是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的刑事案件;(2)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是铁路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3)森林法院管辖的是严重危害和破坏森林,违反森林法的犯罪案件以及所辖林区职权范围内的一切刑事案件。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其制定是为了更好的建设社会,同时也是为了约束犯罪行为的发生。以此此类案件只要满足犯罪行为,就会收到严厉的惩罚,保障人民的利益,以及国家的共同利益不是外界损害。
  
  
  


·采集血液事故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的一大职责就是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献血我们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在医院等地都会设立无偿献血的地方,而在献血时候会对血液进行检测,来保证血液的健康性,但是有时候会出现血液的检测事故,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在法规中有所规定,那采集血液事故罪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概...


·刑事诉讼抗诉图中规定的抗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抗诉图中规定的抗诉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抗诉图中规定的抗诉需要遵守提出上诉→原审人民法院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通知受理结果的流程,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


·刑事案件退侦的必要性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退侦的必要性是什么? 刑事案件退侦是非常必要性的,可以进一步维护法律的权威,对诉讼案件进行合法合理的司法判决,避免出现错判或者误差的情况。检察院退侦就是案卷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刑法中使用假币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法中使用假币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持有、使用假币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来说,接受货币...


·数罪并罚罚金是累加吗?
      数罪并罚罚金是累加吗? 一、数罪并罚罚金是累加吗? 数罪并罚适用的是犯罪分子触犯数个罪名,将所有罪名合并进行处罚的情形,如果数个罪名都有判处罚金的,罚金是可以适用数罪并罚的,而罚金数罪并罚后是不是累计计算,目前法律是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在司法实践中对罚金的数罪并罚有很多的自由...


·判刑被拘留的期限会折抵刑期吗
      判刑被拘留的期限会折抵刑期吗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


·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的死刑吗?
      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的死刑吗?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的死刑的,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儿...


·刑事申诉针对什么
      说刑事申诉针对什么,可能很多人都是一头雾水,但要是说到刑事申诉的受理范围,相信您就都明白了。其实这就是指刑事案件的申诉范围,这点我国相关法律中是有明确规定的。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刑事申诉针对什么 (一)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我国规定的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当然这不包括数罪并罚的情况。除此之外,适用有期徒刑的,也有对象的要求。那到底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定了较...


·法律上如何对过失犯罪认定?
      如何对过失犯罪认定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行为。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失心理;2、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一般都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