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对工程的承揽有时候可以通过居间人的介绍来进行。居间人可以通过介绍施工单位与承包商之间对的相互需求, ?通过 ?促成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来从中抽取居间报酬。那么,与居间人签订的居间合同有哪些特征呢?今天我们通过一份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样本来简单介绍以下。
  
  一、范文
  
  
  工程居间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建设单位 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建设单位就该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最新工程居间合同范本最新工程居间合同范本。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___%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
  
  2、居间报酬结算方式:
  
  居间报酬总金额为人民币__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支付予甲方的第一笔工程预付款(即工程总造价的__%)到账后,次日将报酬总额中的 万(大写: 元整)以现金形式支付予居间人;其后在叁个月正常施工工期内,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剩余的余款,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3、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入乙方指定账户,也可直接支付现金予乙方指定代理人最新工程居间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作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南宁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业主方签订承包施工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居间报酬。
  
  六、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居间成功,本合同双方权责完全履行并支付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最新工程居间合同范本最新工程居间合同范本。
  
  八、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含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所有横线留空部分均为双方代表自愿亲笔填写,具真实性及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地:
  
  乙方指定账户户名:
  
  乙方指定账户账号及开户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通过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样本,可以知道,居间人并非合同的当事人,只是为合同的签订提供了中介性质的服务,居间合同的签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合同委托人相关信息的保密,居间人违反与委托人的保密协议,对其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员工缺勤扣绩效后还要扣工资吗?
      缺勤扣绩效后还要扣工资吗?迟到,属于缺勤,只是缺勤的时间较短,迟到的时间没有劳动,不发给报酬符合法律规定。无正当理由迟到,因为迟到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劳动者还应当赔偿损失。对迟到工资的具体扣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所谓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而这其中肯定是由诸多条款的,这其实也就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了。根据具体的情况不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就不同。接下来,我们就大致的为您讲解一下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1、关于试用期条款 《劳动法》第21条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对试...


·没有劳动关系工伤该什么认定
      进入企业公司上班我们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对双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对于一些短期工或者一些特殊的行业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被淡化了很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很容易出现一些问题,个人利益容易受到损失,其中没有劳动关系工伤该怎么认定就是当前许多人头疼的问题...


·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若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但如果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现在,我们就该问题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 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在人们工作的时候
      在人们工作的时候,可能因为工作原因,受到意外情况,从而产生工伤,需要向公司进行索赔和工伤鉴定的时候,首先要确定劳动者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才能进行其他的步骤,那么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确认权呢?本站我们将会回答您的问题。 a先生受聘于某家建设工程公司,在工作中...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1)假期工资待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 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春节假期延长假期...


·工伤在司法鉴定可以吗?
      工作生活中总有人不小心工作导致自身受到一些伤害,通俗来讲就是受了工伤,从本质上来说受到这种伤害并不是我们自己想导致的,而是工作中意外而导致的,所以我们是可以要求工作单位给予工伤赔偿的,但是当前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不知道应该如何去鉴定工伤,那么工伤在司法鉴定可以吗...


·6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
      6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6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该支付6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企业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决定书为送达劳动者的处理!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将劳动者作开除、辞退、自动离职等处理后,企业没有证据证明将处理决定送达给劳动者本人,几年或十几年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处理决定没送达或送达不合法,是否必然导致被撤销?处理决定被撤销后,劳动关系是否能恢复...


·小指工伤残废属七级伤残残疾赔偿金是多少
      小指工伤残废属七级伤残残疾赔偿金是多少?七级伤残残疾赔偿金是13个月的本人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


·个人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
      劳动者在受到工伤认定之后用人单位需要替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工伤认定的鉴定结果书是申请劳动赔偿的必要文件,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替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也要去申请。在受到工伤之后应该尽快去申请认定,如果超过了鉴定时效就无法索赔,个人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 一、个人工伤认定时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