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公司法律责任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公司法律责任吗?
  
  现实生活当中,我们所看到的公司运营的规模都是比较大的,而且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公司的财产是非常重要的,当然我们国家的工资形式包括有限公司,也包括股份公司,不论哪种公司,他都是有一定责任的,很多人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公司法律责任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公司法律责任吗?
  
  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二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三条 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不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六条 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百零七条 清算组不依照本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八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零九条 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其他责任
  
  第二百一十条 公司登记机关的上级部门强令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或者对违法登记进行包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百一十一条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三条 外国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关闭,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百一十五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我们可以告诉您,根据法律规定,有限公司在我们国家是需要承担着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具体的法律责任在这里也给您介绍了一下,如果说公司他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话,依法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是什么?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是什么?一个企业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公司内部的管理活动,需要采用一定的形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也就是上市公司融资,也称金融。那么,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和原因是什么呢?让我们看一看我们提供对此的相关解读。 一、...


·股权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快到期了怎么办?
      股权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快到期了怎么办?中途办理流程停止最可能的是出现股权投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到期的情况。如果股权投资企业名称快到期了可以提前续期,办理人要争取获得股权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更长的续期时限,把影响控制在最低。 一、企业名称核准规定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发现偷税漏税的企业怎么处罚?
       一、发现偷税漏税的企业怎么处罚? 目前有不少企业为了少缴税,就试图利用私人账户来“避税”。在这里,税来税往可以告诉这些企业,2018年的税务稽查,不仅要查公司的账户,更会重点稽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账户。从通常含义上说,“偷”是指将属于别人的财产据为...


·公司法退股时要注意些什么?
      公司法退股时要注意些什么? 在一个公司里面,看似董事长的权力最大,其实不然,因为董事长有的时候也会受到公司董事会的压制。其实董事会的成员基本就是公司的股东,是在公司里持有股权的。不过,也存在个别股东因某些原因而想要退股的。那么,根据公司法退股时要注意些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公...


·公司什么条件下可以清退股东
      没有具体规定,一般要清退股东需要和对方协商,购买对方的股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一、目前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在融资方面有什么困难? 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并购浪潮已经席卷了世界资本市场的各个角落,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也开始使用跨国并购的方式进行对外投资。跨国并购的融资方式是并购交易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并购最终能否取得成功的...


·什么是公司解散?
      什么是公司解散? 一、什么是公司解散?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根据公司解散是否属于自愿,公司的解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任意解散事由;另一类是强制解散...


·个人独资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是什么?
      个人独资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是什么?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费用 注册公司的费用一般是各地都不同,具体根据地区而定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流程 需准备的材料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


·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除了大型企业之外,还会有中小企业。在市场上,中小企业占据了绝大部分的份额,它们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十分巨大的贡献。中小企业根据企业员工人数、收入多少、资产总额等划分成不同规模。下面由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工...


·企业法人客户的身份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法人客户的身份信息包括哪些内容?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


·一、公司的遗嘱公证去那里办?
      一、公司的遗嘱公证去那里办?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二、 遗嘱方式立遗嘱需要不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其中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