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驾罚款怎么交,有什么规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醉驾罚款怎么交,有什么规定?
  
  法院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
  
  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
  
  法院判决书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醉驾酒精是怎么规定的,有什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酒后驾车处罚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该标准规定: 车辆驾驶人员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据专家估算:
  
  20毫克/100毫升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
  
  80毫克/100毫升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
  
  而100毫克/100毫升就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喝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与人的体重、酒的度数高低、饮酒后休息的时间有关,与个体的酒量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不要认为你的酒量大,能喝十瓶啤酒或一斤白酒就不怕测酒精含量了。一般来说,体重大的人血液量也会增加,酒度数越高(白酒>黄酒>红酒>啤酒),就越容易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另外,提醒您注意:酒精在血液中分解不是很快,有可能前一天晚上喝醉了酒,第二天早上还会被测出酒驾出来。
  
  综上所述,人类喝酒之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与人的体重和喝酒之后的休息时间是有很大关系的,如果觉得自己酒量大就不怕检测酒精含量你就错了,因为喝酒越多,体重大的人身体里面的酒精含量也会很快达到醉酒的程度,这就是我们对醉驾罚款怎么交,有什么规定的解答。
  
  


·开车玩手机出现车祸怎么处罚
      开车玩手机出现车祸怎么处罚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开车打手机处罚规定如下:1、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记2分;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转让二手车对方分期付款是否可行
      转让二手车对方分期付款是否可行 一、转让二手车对方分期付款是否可行 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二手车付款的方式作出限定,因此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那么也是可以分期付款的。 二、购买二手车注意事项: 二手车身份要核实 在买车的时候,身份证、车辆原始发货票、车辆购置附加费(税)证明...


·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会怎样
      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会怎样对于现实中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要是符合其他条件的话,则一般是允许当事人之间自行私了解决的。但为了避免因事故处理造成交通堵塞,一般会要求当事人先将车辆挪到别处。那要是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会怎样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


·交通事故诉讼的技巧
          一、诉讼时机的选择技巧
      什么时间提起诉讼是有技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所依据的城镇居民...


·一、交通事故赔偿应赔偿一些什么费用?
      一、交通事故赔偿应赔偿一些什么费用?1、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一)项外,还增加:...


·天津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天津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该怎么处理一、天津违法停车罚款多少在天津违章停车被开罚单后可以到当地交通部门或者是带点的银行缴纳便可;如果是外地车辆,不能及时在天津缴纳的可以回到牌照所在地缴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天津违法停车一旦被查获,将被处以罚款20~200元的处罚,如果违停地...


·撞擦伤别人车怎么理赔
      理赔流程:跟保险公司报案之后要求在48小时之内定损,定损单到手之后,接下来可以在任何时候找个修车店将车如果修车费自己还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话,可以双方协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非全日制用工要不要交社保
      非全日制用工要不要交社保 一、非全日制用工要不要交社保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 1、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


·交通事故乘客受伤索赔如何计算?
      现在随着道路设施工程的日益修缮,交通工具的发达和普及,人们能够出行方便,同时福兮祸所伏,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随之而来就发生了法律上的关于财产和人身的索赔问题。那么交通事故乘客受伤索赔如何计算呢?今天,的我们就此为您做一些介绍,具体如下: 一、交通事故乘客受伤索赔如何计算? 按...


·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
      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现在是法治化社会,人们的在生活中都能使用到法律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纠纷,保障自己的权益,校车安全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校车超员是近年来比较严重的一个问题,这属于我国法律禁止的行为,一旦发现就要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那么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是谁来赔偿 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怎么确定
      多数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往往都会造成人身的损害或财产的损失,此时就需要对受伤或受损的人做出具体的赔偿。那实践中,到底交通事故是谁来赔偿呢?有的是车主,有些是实际驾驶人,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是谁来赔偿 1、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应当包括: 承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