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房时有哪些常见的问题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要依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但购房者在按着合同的约定收房时,却遇到了千奇百怪的问题。那对于购房者来说,收房时有哪些常见的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收房时有哪些常见的问题
  
  1、买房人的收楼,缴纳维修基金与入住无关
  
  一般来说,只有小区办才有权力代收维修基金。其他人如果不能出示苏州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的书面委托,则没有代收的权力,自称“代收”是一种诈骗行为。
  
  2、入住时没交管理费,开发商不给钥匙怎么办
  
  实践中,开发商将商品房的钥匙交给物业管理公司,让购房人从物业管理公司领取房屋钥匙,而物业管理公司往往把购房人是否交纳物业管理费作为领取房屋钥匙的前提,由此也产生了大量纠纷。
  
  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向开发商支付了房价款,开发商应按合同的约定向购房人交付商品房(即交付房屋钥匙)。从法律关系来说,物业管理公司只是开发商的代理人,购房人只要不存在合同中约定的开发商可拒绝交付房屋的情形,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拒绝向购房人交付房屋钥匙。
  
  二、常见的收房问题都有哪些
  
  问题一:不能按时交房
  
  按合同约定,开发商一般会在交房前十几天向购房者发出交房通知,告知具体交房的时间及须带齐的资料。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购房者在购房时要写清楚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收到交房通知。不能如期到场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另行约定时间,并用书面形式确认。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没能按期交房,那开发商理应遵照合同约定向购房者进行违约赔偿,只要符合购房合同当初约定条件,购房者甚至可以提出退房。
  
  问题二:开发商证书不全
  
  验房前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收意见表》等。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签署入住单。
  
  时下不少楼盘: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这是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有关部门无法验收。
  
  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房,也要在《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文件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问题三:收房程序不利购房者
  
  先验房后缴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大多数开发商采取先缴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的方法,使购房者处于被动状态。
  
  购房者应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就不收房。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的,则可在收房文件中注明未验房等标注,验房时如出现情况,也可与开发商讨说法。
  
  问题四:建筑质量有毛病
  
  对业主在验房时发现的毛病,如墙面或地砖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结构性问题,一些开发商总会表示这只是小问题,到时让人修修就可以了,想方设法不让业主将问题列进验收文件里。
  
  不管开发商陪同人员如何信誓旦旦,业主都应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无论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要自备纸笔,将有关问题一一记录和取证,以便事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五:配套承诺不兑现
  
  验房时,业主不仅要验屋内,对于小区的整体规划也要仔细查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同期建设的车库、会所、景观园林等,其中也包括整个小区的外墙面颜色与用材是否与开发商的售房承诺一致。
  
  签购房合同时应明确各有关细节,包括收楼时间、收楼程序,如先验楼,无异议后再收等细则:验楼时从配套设施到房内各项交付物指标的具体详细验收标准,同时最好附上设计图纸及施工图,并在合同中注明以其为准。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将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合同条款中,并保存好所有可作为合同附件的宣传资料。注明收楼时原开发商的广告、售楼书、样板房等都可成为房屋结构验收标准。最妥当的做法是请上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分析购房合同中有无标注不明或易成歧义的条款陷阱,免除收楼时的麻烦。
  
  问题六:巧立名目乱收费
  
  虽然有关部门已对入住的相关费用有明文规定,但个别开发商到交房时仍巧立名目进行收费。
  
  收楼时要提前了解有关部门的相关收费规定,带上应缴费用表,与开发商要求的款项相对照。最好带上计算器,算好每一笔账,发现不合理收费要及时向开发商指出,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投诉。另外,在查看了房屋后,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还要弄清楚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怎么核定。
  
  各位购房者需要注意,在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付了购房款之后,还会涉及到收房这一步骤,这可不是简单的从物管公司领取了房屋钥匙就完了,还是需要对房屋的质量、水电等作出必要的验收才行。建议在收房之前,先了解清楚收房时有哪些常见的问题,这样才能避免在收房之后出现纠纷。


·一、购买了小产权房能过户吗?
      一、购买了小产权房能过户吗? 小产权房无房产证,无法过户。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 1、没有房产证、产权证 按照法律的角度来看,小产权房指的是没有产权的房屋。也就是说这类房子是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当然购房合同也不可能在房管局备案。因此,无法拥有一本合法合规,有...


·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房产继承的条件是怎样的?
      当房屋所有权人发生变故时,由于很多人对于继承人相关知识的匮乏,不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房产继承便出现纠纷,此时你又该如何应对呢?那么,你知道继承人的条件是什么吗,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呢?请带着这个疑惑,为您解答。 一、房产继承的条件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


·离婚分割房产法条具体规定有哪些?
      随着社会进步,人们思想也随着进步,结婚离婚简单的四个字已经变得稀疏平常,已经不是传统社会认为结婚就是一辈子的事,随着现如今离婚率的增多,相应的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那么离婚财产的分割也是一大问题,法律上离婚分割房产法条又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将为你详细讲解一下。 一、房产增值部分,离婚...


·二手房可以贷款吗?
      二手房可以贷款吗 答案是购买二手房同样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的流程一般是:公积金查询、房屋评估、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银行审核及公证、交易受理登记的产权、他项的权证送银行放款。申请的商业贷款的流程一般是:房屋评估、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


·一般房屋进行预告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买房者的利益,目前也有很
      一般房屋进行预告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买房者的利益,目前也有很多人会积极的办理预告登记。但是对于从来没有办理过预告登记证明的人来说,在办理相关登记的时候会对其具体内容不太明白,比如预告登记费收费的问题。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一下预告登记费收费标准,希望能够帮助您。 一、预告登记费收费...


·预售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预售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一、预售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 (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 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法律规定的材料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申请后,应当在10天...


·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否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否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协议是合法的。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于____年_____月_____...


·商品房现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现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对于商品房而言,无论是进行预售还是现售,其实这都是有一定条件要求的,只不过相比之下,预售的商品房风险更大,因此在条件上面的要求也就更为严格一些。那要是进行商品房现售的话,此时又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现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离婚后房子过户费用如何计算,流程如何
      离婚后财产要进行分割,房产十分重要,那么离婚后房子过户费用如何计算,费用又该由谁承担。这一系列都是离婚夫妻会考虑的问题。但不同的房屋费用和流程都有不同,因此我们将在此为你解释各种类型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希望对您有帮助。房屋过户又分为继承过户、转让过户、二手房过户以及商品房过户。而...


·购房阴阳合同纠纷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购房阴阳合同纠纷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所谓的“阴阳合同”(也有人将其称为“黑白合同“)是指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买卖标的订立两份价格悬殊的合同。一般把送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专供登记或备案使用的低价合同叫“阳合同”,把双方私下留存并实际履行的高价合同叫“阴合同”。少缴税金...


·购房合同不签可以退款吗
      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购房一定要签合同。在我们国家,房地产卖买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如果合同中对于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有约定,那么购房者是不能随意推迟签订购房合同的,如果逾期签订,那么开发商可能要求索赔违约金,而在房源紧俏的情况下,还会直接将房源出售给他人;购房者此时损失将比较大。《商品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