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国家在建设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征收相应的土地来保障建设项目的实施,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土地的同时要承担居民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费用。每个省市的补偿标准是有所不同的,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亳州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亳州市2015年第2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6〕350号)批准的我市城市建设用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征收土地为亳州市储备地块(规划桐乡路西侧剩余土地)建设用地。其用地范围:北邻济人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高科技深加工项目,东邻规划中的桐乡路,南邻安徽亚珠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西邻济人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高科技深加工项目。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 年产值(元/亩) 土地补偿倍数 安置补助倍数 合计补偿标准(元/亩)耕地 1900 8 14 41800其他农用地 1900 8 14 41800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类别 标准(元/亩)粮食作物 2300附属物 据实补偿经济作物 3450
  (三)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被征地土地需要安置农业人口45人,需要安置的劳动力23人,均以货币补偿进行安置。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到亳州谯城区十八里镇园区社区、薛阁街道办事处站前社区(居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市国土资源部门调查确认的结果为准。从公告之日起,禁止一切抢种行为;抢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抢种的青苗等地上附着物,一概不予补偿。
  (五)土地征收争议处理程序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次土地征收行为不服的,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可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土地征收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行为的实施。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亳州征地补偿标准,首先是确定了毫州市征收土地用地范围,然后公布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以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土地的用途不同,补偿标准也就不一样,具体政策您可以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房屋拆迁补偿该如何抉择?我可以要求在原有地段置换房屋吗?
      房屋拆迁补偿该如何抉择?我可以要求在原有地段置换房屋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是指征收人以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的方式。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房屋征收...


·合同签约地点要写详细地址吗
      合同签约地点要写详细地址吗 一、合同签约地点要写详细地址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明确合同的签订地点,有...


·农村宅基地纠纷都有哪些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都有哪些 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 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3、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 4、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 5、用地建房影...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深切的认识到了土地资源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各种活动都离不开土地。并且国家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促进土地资源的流转,极大的发挥土地资源的功能和效用,制定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政策。那么,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


·政府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
      政府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出于保障社会公益目的,政府会采取土地征收措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由于被征地人会非常关注政府征地的补偿标准,所以,土地征收补偿也是具有挑战性的。那么问题来了,政府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一、征收土地的补偿...


·南宁土地使用变更的方式有哪些?
      南宁土地使用变更的方式有哪些?南宁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方式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


·土地使用权50年的规定年限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50年的规定年限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我们很多人拥有的土地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组织任何人不得侵占,我国地大物博但是同时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所以平均到每个人身上的土地却很少。对于我国的土地,按照用途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土地使用年限,那土地使用权50年的...


·中山征地补偿款标准2023的规定是什么?
      中山征地补偿款标准的规定是什么?中山征地补偿款标准2019的规定是根据不同的区域片段的划分是有不同的具体补偿标准的,比如说三类区片的范围的补偿是耕地64,000元每亩,但是4类的话耕地只有59,200元每亩,因此它是根据经济的状况来将其划分不同区域在补偿。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我国,集体土地是针对农村户口而特地制定的一项土地上的政策。对于农村户口的人来说,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以后,土地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和建设。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民会因为各种生活或者其他原因,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出去。针对土地使用权抵押...


·二调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二调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二调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公司租地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租地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