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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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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工作与社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环境息息相关。但是对于一些经验不充足的建设单位来说,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哪些流程?建筑工程合同的文件组成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流程
  
  1、 公司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文本起草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 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
  
  3、 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
  
  4、 物质采购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种材料(设备)采购与供应条款。
  
  5、 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6、 法律顾问负责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内容的相关条款。
  
  7、 主管领导负责合同整体审核。
  
  8、 总经理审定批准。
  
  (一)、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组织会签。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标的(内容); 6、数量、质量;
  
  7、价款或酬金(工程计价方法、工程款支付方式);
  
  8、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9、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0、生效、失效条件;
  
  11、争议解决的方法;
  
  12、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3、保密条款(视合同性质需要);
  
  14、质量保修协议书;
  
  15、安全协议书;
  
  合同预算部填写《合同审批单》、合同摘要并附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权限审核报批;
  
  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二)、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如下:
  
  1、合同预算部审核合同文字和结构、价款及价款调整(投标文件的经济标或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2、工程部门审核合同的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进度、质量、保修等条款;
  
  3、物质采购部审核材料(设备)的采购与供应的型号、数量 、达到时间、装卸货责任、质量保证金等条款。
  
  4、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5、法律部门(或法律顾问)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条款;
  
  6、主管领导对合同及以上部门的意见进行整体审核; 7、总经理整体审核。
  
  (三)、合同的签署、盖章和执行
  
  1、合同原则上由对方先签字盖章;
  
  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合同预算部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2、合同存档、备案:合同签订一周内,合同正本原件及副本原件全部交行政办公室存档,合同副本复印件交合同预算部、工程部、物资采购部、财务部、及合
  
  同执行部门留存使用;合同原件严禁外借(项目报建、报批除外)。
  
  3、合同执行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涉及工期、造价、质量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和确认。涉及双方往来函件,如以公司名义发出时应以法律规定的有效方式发送,并要求对方签收并保留发出的凭证。
  
  4、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预算部应及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做到心中有数;
  
  5、原则上公司不办理先施工后补合同的程序。
  
  (四)、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
  
  1、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变更合同范围和付款条件、转让合同义务、解除合同的应采用补充合同的形式;
  
  3、变更、转让或解除后合同,执行部门应在一周内完成修改、存档和通知,方式和范围同合同存档、备案的相关规定。各部门应对原合同文本进行标示,以免错误的执行原合同。
  
  二、建筑工程合同的文件组成
  
  从建筑工程合同的文件的角度来说,有很多协议或是相关的文件,建筑工程合同的文件由什么组成呢?
  
  对于施工合同文件来说主要有九个资料需要进行准备,具体来说有施工合同协议书,这个协议书主要是经过双方对工程有关问题的洽商,还包括变更的书面协议,同时还有相关的变更文件,这些都可以看成施工合同的组织部分,除此以外,还有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施工标准、施工规范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文件,还要在施工合同上配有相应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工程预算书等重要资料。
  
  对于以上所说的各种合同文件,可以起到互相解释互相说明的作用,如果当合同文件会出现不同的问题时,可以按照相应的顺序进行解释,从上面的顺序来进行优先选择顺序进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出现不同,或是模糊不清的问题时,或是说有难以理解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合同存在争议的问题来进行解决,并在不违反法律或是行政法规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经过一定的协商进行修改或是变更施工合同,对于修改或是变更过的协议与文件,其效力应该高于其它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文件高于签署在前的文件。然而,招标文件夹可说是最高的文件,如果不符合招标文件就可能是一种作废的标书,因此,与招标文件不相符的合同可以在施工合同中进行相应的约定。
  
  在招标文件发出时就应该明确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哪些流程,施工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里面的内容包括签订合同需要哪些资料。后续如有遗漏的,可增加合同补充协议,如果合同各方对合同履行有特殊要求的,均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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