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卖方逾期迁出有什么风险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需要卖方及时的腾房给买方,同时还要协助买方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这也是卖方的义务。那要是二手房交易卖方逾期迁出有什么风险呢?二手房逾期迁出纠纷的注意事项是什么?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二手房卖方逾期迁出有什么风险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会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房屋的过户问题,很多房主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后迟迟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迁出,这样的情况表面上看着是没有给购房者带来经济损失,但是售房者是需要承担一些违约责任的。一般售房者的户口是与房子绑定的,因此为了保证售房者能够及时的迁出户口,购房者与售房者会签订了合同补充条款,双方约定卖方承诺自上述房产权利转移之日起多少日办理原有户口全部迁出手续,如果发生逾期一日就需要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直到房内户口全部迁出为止。如果卖方在合同中对户口的迁出时间已经作出了承诺,就应该严格的执行,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远离二手房逾期迁出纠纷的注意事项
  
  (一)重视户口问题。
  记住无论是教育地产还是二手房,都要重视户口问题。毕竟无法落户会给自己造成各种各样的麻烦和损失,因此房产交易过程中,谈判的重点不光是房屋的产权、价格、区位、户型、楼层和朝向等方面,还应当包括户口问题。
  (二)预先全面调查核实房屋内所有的户口。
  即使是房主承诺了屋内的户口情况,购房者也需要自己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这样做不仅可以核实售房者承诺的真实性,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比如出售房以前购房时的上家户口等。如果是通过中介买房的话,也可以委托中介代为核实的房屋的户口,记得核实后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书面的核实报告,并加盖公章,防止一些中介人员的疏忽或欺骗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失。
  (三)明确的在合同中约定卖方迁出时间。
  
  (四)户口的迁出时间最好约定在房屋登记过户之前。
  
  (五)通过预留房屋尾款和违约金的双层方式对售房者施加压力。这样可以迫使其诚实守信,按期迁出。预留的尾款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说明先迁户口然后再交付房款,约定好顺序防止对方恶意违约,且房屋尾款的数额不宜过低。在签订违约金条款时也应当注意要能够适用于迁移户口。
  (六)如果售房者约定在交易后的一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的话,购房者要考虑自己是否应该接受。
  可以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好卖方不迁移户口的赔偿责任,如逾期一日则应当按照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五计算,直到卖方房屋内户口全部迁移为止。这种加重经济责任的方式,可以有效地促进卖方及时履行合同中户口条款,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七)双方最好多商量。
  如果交易双方进入诉讼这一环节的话,最好可以借助法院施加的压力来促使对方迁移户口,履行义务,最好能够和对方进行良好的沟通来达到诉讼目的,防止关系僵化。
  (八)和法官保持积极的沟通
  诉讼过程中应当告知法官你的目的仍然是促使对方履行义务迁出合同,请求法官施加压力做好对方的工作,使售房者尽快迁出。二手房交易中,卖方逾期迁出的话,主要的风险就是买方不能按时的搬进去,换言之,也就是会对买方构成违约。因此,作为二手房的卖方,一定不能逾期过户,这样只会陷自己于不利的地位。要注意上述的八大注意事项,远离纠纷。


·房子赠与合同书应该怎么书写?有书写格式吗
      房子赠与合同书应该怎么书写?有书写格式吗? 一、房屋赠与合同书的书写规则 赠与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赠与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赠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 (2)赠与财产的名称、种类等。如果一次赠与的财产是多种的,双...


·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
      每年都有不少广州市民办理离婚手续,在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到房产分割。离婚双方签署好离婚协议书后,就应该尽快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时应该先对房产进行析产。然后再办理具体的过户。那么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 1、到公...


·房产抵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
      房产抵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一、定义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房产抵押反...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租房的现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在租房过程中经常会引起各种矛盾与纠纷。为了尽量确保租客在租房过程中的利益不被侵害,通常需要签订租赁合同。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都有哪些吗?房屋租赁合同中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接下来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 ...


·大家平时在生活当中,在租房、买房、甚至有些时候向酒店订饭的时
      您平时在生活当中,在租房、买房、甚至有些时候向酒店订饭的时候,都会需要当事人先交付一定的押金。交押金肯定必须有押金条作为支付凭证,这样才方便以后双方处理相关事项。我们以房屋租赁押金条为例,来了解一下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在我国房屋租赁押金条怎么写的问题。 一、在我国房屋租赁押金条怎...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签订的编号为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及附件之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补充条款如下:第一条 商品房交付后,若该房屋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


·租房子物业费谁来承担
      租房子物业费谁来承担 一、租房子物业费谁来承担 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来自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就是说,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如果在房屋租赁合...


·由于现在的很多房子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而需要偿还银
      由于现在的很多房子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而需要偿还银行的贷款年限也比较长。有的人在房子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下,可能就想要将房子出售,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到底未还清房子贷款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买卖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还清房子贷款能否买卖 未还清贷款的二手...


·房子是现代家庭安定的港湾,贷款买房子是很多家庭都要经历的程序
      房子是现代家庭安定的港湾,贷款买房子是很多家庭都要经历的程序,说起贷款,他有两种形式,一是新房,另外就是二手房。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对于贷款买房每个人都面临着相同的问题,贷款买房子什么时候给房本?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贷款买房子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房产证?现在大多数的银行都是在房...


·房屋认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开发商会与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认购合同,然后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在签订房屋认购合同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房屋认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认购书签订后不退定金 典型条款:“认购人签订本...


·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
      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一、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 房屋买卖过程中,不具备购房条件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以他人名义参加单位集资建房、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及无法办理住房贷款而以他人名义购买住房等等。 无论在何种情形下,买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都存在极大风险,一旦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