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抚养费依据: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追讨抚养费,否则的话一个人抚养孩子其实也是蛮吃力的,无法给予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肯定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而要是在这方面需要帮助的话,其实也是可以委托我们本站的专业律师。
  
  
  


·没有办结婚登记同居在一起的构成犯罪吗?
      没有办结婚登记同居在一起的构成犯罪吗? 有许多的青年男女在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双方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虽然有可能举行了结婚仪式,但这样的关系也仅仅是同居关系。那实践中,双方没有办结婚登记进行同居的属于犯罪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没有办结婚登记同居在一起...


·诉讼离婚费用广州收费多少?
      这几年来,中国的离婚率逐渐提升。有些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也有些夫妻因为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归谁等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他们就需要向法院缴纳诉讼离婚费用,费用的大小由法院规定,若涉及分割财产,则由财产分割的多少进行决定。下面我们就带您来看看诉讼离婚费用广州收费多少?诉讼离婚是指...


·判死刑终获无罪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各项法律规范,要求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审理案件。但尽管如此,就司法实践来说,依旧存在着判死刑终获无罪等冤案,此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受害人该如何请求得到国家赔偿呢? 一、判死刑终获无罪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


·济南离婚财产律师费收费标准
      ? 济南离婚财产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要根据当地的省政府或市政府根据市场的情况颁布政府指导价,所以并不是全国所有地方的律师收费都是一样的。离婚官司是属于民事诉讼之中的一种,适用于政府指导价,并不适用于市场调节价。并且涉及到婚姻的案件,律师不能进行风险代理,故律师不能收取风险代理的费用...


·现在几乎所有上班族都会缴纳社保,社保是国家提出的一种社会保障
      现在几乎所有上班族都会缴纳社保,社保是国家提出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在全国范围内都要缴纳,但是有些员工因为某种原因可能会离开原有的工作单位,转移到其他单位或者城市工作,这样之前在公司缴纳的相应社保就要有解决措施,因此国家允许社保进行转移,今天我们就为您解答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材料的问题...


·离婚财产分配范围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配范围是怎样的?离婚财产分配范围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和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不包括明确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赠与或继承;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


·2023事实婚姻的解除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的解除是怎样的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


·离婚后抚养费标准
      离婚后抚养费标准 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消灭。那么,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呢?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 1、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在我国法规中怎么样起诉离婚
      其实现代人的生活观念是比较开放的,在婚姻问题上,如果夫妻双方出现了什么问题,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是没有必要选择隐忍的。很多人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结束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所以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在我国法规中怎么样起诉离婚的问题。 在我国法规中怎么样起诉离婚? 1、到人...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可以在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可以在起诉前将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独立的诉讼理由向法院提出申请。...


·离婚后继父享有探望权吗
      离婚后继父享有探望权吗 一、离婚后继父享有探望权吗 虽然继父不是子女的亲生父亲,但是从法律上规定仍对子女享有探望权。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