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犯罪个人双罚是什么意思?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单位犯罪如果被法院定罪之后就会将其作为整体进行惩罚,但是称之为单位的犯罪主体能够得到的处罚是有限的,而在单位犯罪中起到关键作用的犯罪成员在整体处罚之外还要作为个人得到处罚。那么,究竟单位犯罪个人双罚是什么意思?
  一、单位犯罪个人双罚是什么意思?
  97年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大多情况下实行双罚制。1、对单位的处罚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就一个刑种即罚金。有的国家对单位犯罪刑罚的规定并不仅有罚金一种。如《法国刑法典》关于单位犯罪的刑罚种类,规定得十分具体全面。对单位判处的刑罚除罚金刑以外,还规定了解散、禁止从事职业活动或社会活动、逐出公共市场、禁止向公众募款、禁止签发支票、没收用于犯罪和犯罪产生的财产、公告或传播宣告的判决等10种刑罚方法。我国刑法对单位判处的罚金,采取的是无限额罚金制。为何未规定罚金数额,主要考虑单位犯罪的规模、危害程度、涉案金额等情况比较复杂,单位承担责任的能力各不相同。2、对单位成员的处罚在双罚制中,刑法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既包括罚金也包括自由刑,主要是自由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自由刑的轻重有两种情况:(1)多数情况下,判处与个人犯罪相同的刑罚。例如,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213条至第219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虽如此,司法实践中考虑到这些人员为了团体利益的动机,加之单位犯罪往往具有多人共同决定、共同实施、责任分散的特点,追究刑事责任时,一般轻于个人犯同种罪的量刑标准;(2)少数情况下,判处低于个人犯罪的刑罚。例如,根据刑法第383条、第386条的规定,个人犯受贿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但根据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犯受贿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的最高刑是5年有期徒刑。关于对单位成员的处罚,《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规定:“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总之,一个公司的犯罪行为肯定离不开成员的操作才能成功实施,所以不仅仅是这个公司要接受法律的处罚还必须让成员为自己的违法操控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这也就是单位犯罪中成员作为个人得到双倍惩罚的含义。
  
  
  


·入室抢劫是怎么认定的,入户抢劫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抢劫的行为在社会中还是经常可以看见,有的人甚至跑到他人家里实施抢劫行为,但是在认定入室抢劫问题上还是有很多问题。那么入室抢劫是怎么认定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入室抢劫是怎么认定的? 根据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


·婴儿遗弃罪如何定罪 ?
      抚养自己的孩子是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不负责任的父母在孩子出生后就将其遗弃,有不少的新生儿因此而死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负有扶养义务者不得遗弃有抚养义务的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及未成年人,一经发现将按遗弃罪来论处。那么婴儿遗弃罪如何定罪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共同犯罪人有哪些分类 如何处罚共同犯罪人
      通常在共同犯罪当中才需要区分共同犯罪人的具体身份,因为我国法律中规定,对不同身份的人处罚原则是不一样的。您我国也对共同犯罪人作出了分类,那究竟共同犯罪人有哪些分类,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共同犯罪人有哪些分类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


·什么是票据诈骗罪?
      什么是票据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终身监禁刑的具备条件有哪些
      终身监禁刑的具备条件有哪些依照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对其适用终身监禁,不...


·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相信您对于毒品这两个字都有一种禁忌的感觉,从小就被教育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但是现实生活中仍然会有一些毒品犯罪的案件发生,在法院提起公诉的时候,也是需要律师对其进行辩护的,那么今天我们就带您去看看毒品犯罪辩护律师应该要做些什么。 一、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的职责 刑事辩护律师的职责...


·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区别是什么?
      如今社会压力在不断的增大,很多诈骗在我们身边时常发生,我们并不能很好的彻底制止被盗窃、被诈骗的发生,但是我们可以在生活中时刻谨慎来预防事故的发生,但是有时候我们对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混淆一谈,那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概念上的区别 盗窃罪,...


·根据法律规定霸占他人财产什么罪?
      根据法律规定霸占他人财产什么罪?根据法律规定霸占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过失犯罪案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过失犯罪案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过失犯罪案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过失犯罪案件的法律规定是刑法当中规定过失犯包括两种类型, 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前提是行为人能够(应当)预见。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的行为,可能涉嫌犯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本罪,需要造成严重后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是犯罪。另外,本罪的主体也是特定的,仅限于铁路职工,并不是任何人都有资格成为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那么,我国对铁路...


·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拘传虽然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当中的一种,但这种措施是力度最小的,通常是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那么法律规定的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根据《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