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争取抚养费说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争取抚养费说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这是法院判决抚养费的原则性规定,你围绕这个陈述
  
  二、 抚养费的内容及给付的方式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三、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工作人员会让争取抚养费的原告方陈述自己的意见,那么在陈述的时候自己应该围绕着孩子在实际抚养的过程当中所需要的花销,并且要向法庭表明对方的实际收入能力等这几个方面来进行陈述,如果实在没有把握的话,可以在开庭之前跟律师协商一下抚养费的说词。
  
  


·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生活中,因为感情不和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小问题产生矛盾从而导致夫妻离婚的不在少数。离婚后需要注意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又有哪些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


·到法院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到法院离婚对应的就是法律中规定的诉讼离婚,这与协议离婚是不一样的,一般夫妻协议离婚的话只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就行了。但到法院离婚的手续就相对要复杂一些了,到底法院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


·爷爷奶奶对孙子抚养权有争取权吗?
      爷爷奶奶对孙子抚养权有争取权吗?没有。父母对孩子有法定义务的抚养权,祖父母没有,但是孩子的父母双亡或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抚养能力的,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承担相应抚养责任,因此如果祖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的话对孩子要负起抚养责任,祖父母因年事已高和经济原因无法抚养的,应由顺序监护人承担...


·哺乳期离婚的话孩子可以判给女方吗?
      哺乳期离婚女方没工作孩子也可以判给女方。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下,一般是跟着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十周岁以上,要考虑孩子的意见。法院在判决归属时,主要考虑父母的情况,一般会把小孩判给经济条件更好、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直到小孩年满18周岁。《最高人民法...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的内容有哪些?1、财产保全的意义其意义在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兑现。2、财产保全的程序(一)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向受案法院提出申请,明确需保全的对象的名称、数量、处所等。(二)提供担保。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担保的数...


·农村彩礼新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有哪些
      一、农村彩礼新规定的内容 1、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特别指出,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


·离婚需要律师吗,哪些情况下要请律师?
      离婚需要律师吗?不少打算离婚的夫妻都会有这样一个疑问,其实找律师有找律师的好处,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需要找律师。那夫妻离婚哪些情况下最好委托律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离婚需要律师吗哪些情况下要请律师 1、复杂的离婚案件,建议找律师 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样的...


·认定办理离婚登记无效的情况
      认定办理离婚登记无效的情况 一、认定办理离婚登记无效的情况 1、一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 2、二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自由; 3、三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四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办...


·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
      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也是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户...


·结婚彩礼钱多少合适 哪些情况下结婚彩礼要返还
      如今男女结婚都讲究一个结婚彩礼,这主要是在结婚之前由男方家以结婚为目的就给付给女方家的,但很多时候都是给了婚后的男女使用的。不过出于面子的考虑,有些的地方的彩礼现在是越来越高了。那究竟结婚彩礼钱多少合适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解答疑惑吧。 一、结婚彩礼钱多少合适 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


·财产问题一直是婚姻关系中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
      财产问题一直是婚姻关系中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也一直较为复杂。当共同财产牵涉到遗嘱时就更加需要进行准确合理的分析与分配了。那么婚后共同财产能立遗嘱不给对方吗?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婚后共同财产能立遗嘱不给对方吗? ? 在遗产分配的问题上法院是遵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