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路口停车逆向行驶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需要遵守交通规则,这是我们在学习驾驶知识的时候经常强调的内容,但是在生活当中很多人并没有做到文明驾驶,相反还是有很多人因为种种原因去违反交通规则,那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路口停车逆向行驶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吧。机动车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般逆行的情况分为以下几种: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驶。2、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认定借道的车辆逆行。3、在树有单行线标志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均认定为逆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对逆行的机动车处以20-200元罚款,甘肃省执行标准为200元,并扣除3分,我们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出行。?机动车逆向行驶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路段逆向行驶,也就是单行线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但这种违法行为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由于路面较窄,车流量大等因素,目前市区共有31处设置成单行线,减少了道路拥堵现象的发生。然而尽管路口设置有醒目的交通标志,却仍有驾驶员熟视无睹,径直将车辆逆向驶入单行车道。前几期交警蜀黍也对闯单行线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友好提示,欣喜发现情况有所好转啊。另外一种就是路口逆向行驶,这一种也是最容易被人们忽视的。在我国,是行车靠右的,你如果行车在分道行驶的马路上靠左侧行驶,就是逆向行驶。逆向行驶的机动车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很大的危险。且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辆逆向行驶,与顺向行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逆行车辆负全责。一次记3分的情况(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二)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三)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四)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五)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六)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七)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九)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十一)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综上所述,关于路口停车逆向行驶的相关规定,我们主要从解释方面以及具体怎么去处罚方面给您解释出来了,具体怎么在实际当中去应用,还是需要我们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我们在这儿还是要提醒您一定要安全文明驾驶,要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
  
  
  


·哪些情形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哪些情形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哪些情形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我们的生活是由各项工程所组成的,有质量保证的工程可以使我么的生活变得更加的便利,但是存在工程质量缺陷的工程,则会对人民的生命构成威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诸多工程中的一种,在此类工程完工后,需要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工作。 城市...


·一、交通事故社保能报销吗?
      一、交通事故社保能报销吗?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可能报销本人医疗费中属于医保部分的医药费,其他费用不能报销。但前提条件是,该起交通事故属于单方事故,属于自己驾驶不当造成的伤病,而非第三人造成的多方事故,否则不予报销。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


·交通事故发生后多久报案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多久报案? 交通事故发生后报案的时间没有统一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交税吗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交税吗 要,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指南 第一部分:房...


·交通违章的定义以及处罚标准是什么?
      交通违章的定义以及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违章的定义 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


·肇事逃逸车被扣了期限是多少?
      肇事逃逸车被扣了期限是多少?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


·在实际生活中,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时,通常都会选择到医疗机
      在实际生活中,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时,通常都会选择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可是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过程中,也有可能会再一次发生医疗过错。这时就需要涉及到双方面补偿的问题。那么,交通事故和医疗过错如何赔偿?在这里,就让我们为您进行解答吧。 交通事故和医疗过错错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


·机动车连环追尾责任怎么划定
      机动车连环追尾责任怎么划定很多时候因为后车的跟车距离太近,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前车采取制动的话,后车就会避让不及,双方追尾撞在一起。据调查,现在交通事故中因为追尾导致发生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这个时候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也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划分。那其中连环追尾责任怎么划定呢?请一起在...


·后车追尾前车逃逸怎么办?
      后车追尾前车逃逸怎么办?对于交通事故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逃逸一方还需要承担对事故认定的不利后果,一般在可以查清的事实基础上做出认定,无法查清的,会归责于逃逸一方。无证驾驶的主要规定是:(1)机动车驾...


·一,现今交通事故撞电动车人伤责任怎划分
      一,现今交通事故撞电动车人伤责任怎划分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