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空坠物刑法是否有规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自己的亲人是因为高空坠物直接被砸死的这种案例真的存在,家属的心情当然我们每一个人肯定都能够理解,并且社会中绝大多数的人都认为这等同于就是非故意的间接性杀人,因此也有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关注于高空坠物刑法是否有规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面的这篇文章当中为您解释一下。
  一、高空坠物刑法是否有规定?
  高空坠物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所有权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高空坠物意外应该如何有效避免?
  1、警惕高架的广告牌。由于大风或自然松动,容易导致广告牌瞬间倒塌坠落。2、注意居民楼房坠物。阳台上的花盆等摆放物会由于主人浇花操作不当或大风而引起坠落。3、要小心高楼的墙面装饰物和窗户玻璃碎片。刮风时,高层楼房墙面的装饰物或松动的表层可能发生脱落,窗户上的玻璃、碎片也可能坠落。4、注意建筑施工工地的坠落物。安全防护网若不齐全,砖石物料就可能会从上面掉下来。5、关注警示牌通告。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6、尽量走内街。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7、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如沿海地区城市,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观察。8、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购买意外保险。综上所述,高空坠物刑法当中目前并没有相关规定,也就是说,高空坠物导致最严重的状况就算是当事人已经直接死亡了,那么也只能够按照民事责任对侵权人进行处置的,如果高空坠物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话,那同时又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起诉该栋楼盘的绝大多数的住户,让这些人员全部都坐牢也是不太可能的。
  
  
  


·强奸罪犯罪特征包括哪些
      强奸罪犯罪特征包括哪些 一、强奸罪犯罪特征包括哪些 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 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受...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区别是什么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


·犯罪嫌疑人嫖娼违反什么法?
      犯罪嫌疑人嫖娼违反什么法?嫖娼属于行政违法的行为,会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处5日以...


·食品监管渎职罪怎么量刑?
      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客体与所有渎职犯罪的同类客体...


·当事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是怎样处罚的
      一,当事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是怎样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法规:1、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


·当场处罚程序的规定包括哪些刑法?
      当场处罚程序的规定包括哪些刑法? 一、当场处罚程序的规定包括哪些刑法? 1、《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


·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吗
      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吗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


·遗弃父母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同时,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现实中仍然有一些子女拒绝履行义务,出现遗弃父母的行为。遗弃父母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能会构成遗弃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遗弃父母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遗弃父母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


·刑诉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搜查法存在哪些问题?
      对于刑事案件定罪,需要确凿的证据,嫌疑人相关的场所很有可能存在证据。公安机关搜查是寻找证据的必要步骤。我国刑诉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了公安机关搜查时可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体和物品等进行搜查。但我国搜查法规除会侵犯嫌疑人的隐私权外,还存在很多问题,以下是关于搜查存在问题的解读: 一、...


·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一、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七十条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


·贪污罪同伙指正需要什么条件
      经济犯罪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贪污罪是常见的经济犯罪,贪污说的是国家的工作人员将国家财产据为已有,违反了法律取得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的行为,贪污罪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清廉性。贪污罪往往会有同伙,那么贪污罪同伙指正需要什么条件?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