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执罪要自己申请吗?还是法院申请?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在法院进行判决之后,被执行人在有能力执行判决义务时拒不履行判决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这种情况被称为拒执罪。那么很多人不是很了解拒执罪要自己申请吗?下面我们收集了相关知识,为您简单介绍以下,欢迎阅读。
  一、拒执罪申请由谁提出?
  拒执罪可以由法院主动立案调查,也可以由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立案。一般来说,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罪,被侵犯的客体是法院的权威,因此,被害人应该是法院。并且,被申请人是否拒执,执行法院最清楚。所以,无论是从被害人角度还是从知情人角度看,都应该由法院来发起刑事追诉流程。另外,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却拒不执行、还将财产偷偷转移规避执行的,法院应该将被执行人涉嫌犯罪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有两个:
  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来说,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了下列八种行为之一:(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2、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综上所述,针对“拒执罪要自己申请吗”这一问题,相信您已经有了全面了解。一般来说,拒执罪是被执行人对法律的蔑视,法院有权对拒执罪进行强制执行。同时作为原告,也可以申请拒执罪,进行拒执罪自诉状的书写,向法院提出申请。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都会依法立案侦查。
  
  
  


·刑诉法规定的委托代理人都有谁?
      当检察院就刑事案件提请公诉时,尽管被告涉嫌犯罪,但是为了确保被告能够享受充分的人权,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可以委托他人作为辩护人,这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体现。那么刑诉法规定的委托代理人都有谁?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一、刑诉法规定...


·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后是否还需赔偿
      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后是否还需赔偿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后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并且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独立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


·遗弃罪刑事自诉状范文怎么写?
      遗弃罪刑事自诉状范文怎么写? 一、遗弃罪的概念和特征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构成特征: (一)、遗弃罪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


·犯罪中止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特征如下:(一)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中止的时间性,是由中...


·打架被抓要拘留多久?
      需要看情况:1、若尚未构成犯罪,给予行为人治安处罚,进行治安拘留的话,最长不能超过15天,需要结合具体情节确定实际拘留的期限。2、涉嫌构成犯罪,给予行为人刑事拘留的,一般最长为14天,若是案件重大、复杂,则最长可以达到37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


·法律中单位行贿罪有多严重?
      一、法律中单位行贿罪有多严重?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


·被法院判处拘役怎么放假
      被法院判处拘役怎么放假?拘役放假的时间没有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


·集资诈骗罪八种情形有哪些?
      集资诈骗罪八种情形有哪些? 一、集资诈骗罪八种情形有哪些?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集资诈骗罪(《...


·刑事诉讼法上诉撤诉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对于上诉以及撤诉等规定,作出了详细的介绍,这是由于在庭审过程中,由于双方证据的展开以及辩论,可能会出现很多情况。这时法官会基于证据等作出相应的判决,例如上诉的撤回。那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上诉撤诉规定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刑事诉讼法上诉撤诉规定有...


·单位行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在我们最近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国家对于行贿受贿方面的问题抓的非常严格,因为我们国家是已经认识到了行贿和受贿对国家的危害了。行贿和受贿方面的案例在非常多的地区都是有发生的,那么单位行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单位行贿罪认定 实践中适用本条时,要注意如果单位没有行贿的故意,...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和金额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和金额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一、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和金额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和罚金标准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