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是造成人员死亡的话,这时候就可能会构成重大交通事故,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情况,就需要对死亡者进行一定的死亡赔偿,那么江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4、精神损失费。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二、交通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一般认为死者遗产是指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而车祸肇事者赔付的死亡补偿费只能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精神上的抚慰和经济上的补偿,并不是对已不再是民事主体的死者所承担的民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称的“死亡补偿费”,其性质应为死亡抚恤金,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按继承处理。2、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其权利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他们是死亡抚恤的对象及求偿扶养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的求偿主体,是该法律关系中的直接当事人,直接享有上述请求权。依照有关死亡抚恤的规定,可以成为这种权利主体的人,一般应当是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是依靠死者生前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他们不仅可以成为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行使请求权的人,同时也是实际得到抚恤和赔偿的人。至于对死亡补偿费的具体分割一般依据有关共同生活的事实兼顾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确定。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金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受害人是因为抢救无效而死亡的话,那么还会涉及到相应的抢救费等等。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知识,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具体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阅读了文章,我们知道对于江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主要按照死亡赔偿的一些项目来进行计算,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每一个费用都需要按照文中为您介绍的计算方式所进行计算,因为每一场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情况不同,因此对于各个项目的数额标准是没有一个统一的数额规定的,另外对于交通事故赔偿金的分配问题也在文中为您介绍了,在进行算赔偿金分配的时候需要按照文中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诉讼离婚的时候,作为提起诉讼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才行,否则的话不能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的,最终做出的判决就是会对其不利。而在提交材料的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要...


·交通事故报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报警,之后向自己投保了车险的保险公司报案。若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的话,那么日后保险公司就有可能以此为借口而拒绝赔偿。那么现实中交通事故报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报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报案时需要提供...


·现在大多数小区,都要交物业费,因为业主缴纳物业费,物业才会提
      现在大多数小区,都要交物业费,因为业主缴纳物业费,物业才会提供相关的服务。但是在社会中有的物业对不交物业费住户施行断电、断水的行为来迫使各位业主缴物业费,从而产生纠纷。那么物业费纠纷的责任怎么区分?下面由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怎么区分物业费纠纷的责任 物业管...


·外地车可以异地报废吗
      外地车可以异地报废。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高空坠物砸坏车玻璃保险公司赔偿吗?
      高空坠物砸坏车玻璃保险公司赔偿吗?如果发生事故无法认定责任方则由车辆保险中的车损险进行理赔。根据车损险条款: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保险公司会给予赔偿。如果遇到不能认定责任方的情况,高空坠物在砸坏...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此时要是双方都是同等责任的话,那一般承担的赔偿比例也是一样的。那么交通事故中的同等责任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中的同等责任情形...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费谁来负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费谁来负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


·一、自己骑电瓶车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一、自己骑电瓶车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自己骑电瓶车摔伤也是属于交通事故的。但是这种行为属于单向的交通事故,有意外伤害险的可以得到理赔,但是医疗保险不会进行理赔。如果是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的事故,是可以在治疗结束之后做工伤鉴定,认定为工伤的情况的可以要求公司给予工伤保险的待遇。 ...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人喝酒的话,到了一定程度即使不开车,也会做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人喝酒的话,到了一定程度即使不开车,也会做出一些对自身有危险的事情。因为在醉酒的状态下,人的大脑本身就是不受控制的,更不用说醉驾开车,其危险性其实生活当中每个人都知道,但是仍然有人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下面我们就为,一下,上海醉驾酒精含量260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交通肇事者无能力赔偿怎么办?
      交通肇事者无能力赔偿怎么办?如果肇事者没有能力支付受害者赔偿金的,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对肇事车辆(肇事车辆归肇事者所有)进行查封拍卖,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向申请执行人签发一个债权凭证。如果被执行人在10年之内有可被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可以随时申请人民法院恢复执行...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儿童往往因为年龄小,反应能力和应急能力没有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儿童往往因为年龄小,反应能力和应急能力没有成人来得好,更容易受到伤害。如果儿童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许多家长对于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赔偿项目并不十分了解,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儿童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包括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