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申诉决定申诉期限是多久/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国家赔偿是指个人在刑事或非刑事方面遇到国家或特别情况的不公对待,在现实的社会中国家作为一种极其特殊的案件出现。这显示着我们国家的司法正日益正规化,日益法制化。那国家赔偿申诉决定申诉期限是多久呢,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作详细的解答,希望你在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时能够帮助到你。国家赔偿决定申诉期限:最高法新规首提“国家赔偿监督”:不限申诉期限8种情形应重审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决定生效后,赔偿请求人死亡或者其主体资格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申诉符合条件,法院应在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立案。最高法赔偿办负责人说,《规定》之前,并无“国家赔偿监督”的称谓。国家赔偿案件的特点是“一决生效”,即法院赔偿委员会的赔偿决定一经作出送达后即生效。国家赔偿监督程序,类似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是对赔偿委员会决定依法进行监督的程序。《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对赔偿委员会决定有三种法定的监督途径:一是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申诉,二是法院内部监督,三是检察院监督。《规定》对《国家赔偿法》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化,明确赔偿监督程序的适用范围,即仅适用于对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的监督,行政赔偿案件的监督依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申诉的主体是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或其承继者。包括各地、各级法院之间对于申诉立案的条件、启动重新审理的标准、案件审查和处理的方式等认识和做法不一致;国家赔偿案件的申诉率高于其他诉讼案件,且赔偿决定作出后,时隔多年申诉、反复申诉甚至缠访闹访现象非常严重,案件难以真正终结;当前申诉人对于赔偿申诉案件的办理普遍提出较高要求,规则缺失很容易给公众造成司法不公的误解等。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生效决定不服提出申诉,是赔偿监督最重要的途径,实践中大部分案件都是通过此种形式进入赔偿监督程序的。一般情况下,享有申诉权的主体是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但《国家赔偿法》并未规定在决定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发生转移的情形下,哪些主体有权申诉,此次《规定》第3条予以明确:“赔偿委员会决定生效后,赔偿请求人死亡或者其主体资格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可以依法提出申诉。赔偿请求人死亡,依法享有继承权的同一顺序继承人有数人时,其中一人或者部分人申诉的,申诉效力及于全体;但是申请撤回申诉或者放弃赔偿请求的,效力不及于未明确表示撤回申诉或者放弃赔偿请求的其他继承人。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现行法律对国家赔偿的申诉期是永久的。而且在当事人递交国家赔偿申诉书时,当地法院必须7日内进行受理。这说明我国的司法进程正日益完善,另外提醒您的是在申诉相关案件时证据一定要充分。
  
  
  


·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中有关离婚后房屋分配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配时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财产要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您以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只是未婚夫妻,那可就错了。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那么,不禁有人要问,婚前财产要公证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婚前财产要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婚前财...


·当天补结婚证可以离婚证吗?
      当天补结婚证可以离婚证吗 可以,没有时间限制上午补办,下午就可以办离婚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


·新婚姻法适用时间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适用时间“新婚姻法”,是国家在2011年8月12日颁布的一部司法解释,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二、《民法典》婚姻编解释重点内容1、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


·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国家赔偿是一项法定的特殊条件下法律赔偿,它的执行和落实需要有相关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来处理。其中,对口的国家机构就是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了。那么,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到底是做什么的呢?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如下资料进行详细解答。 一、概念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由中级以上的...


·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是谁?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这点毋庸置疑。但是也有人问过我们,如果在夫妻离异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又是谁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离婚对小孩的抚养权要怎么分
      离婚的时候,子女抚养权是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有夫妻两人都想要的,也有两人都不想要的,那离婚对小孩的抚养权要怎么分?换句话说,就是离婚时如何分子女抚养权?本文将对上述问题进行具体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离婚对小孩的抚养权要怎么分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一、离婚返还彩礼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离婚返还彩礼条件具体是什么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


·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提供哪些有利证据
      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提供哪些有利证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了在若干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一方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所以,如果主张变更抚养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


·婚内保证书有效条件有哪些
      很多时候签订婚内保证书的都是在婚姻关系中犯过错的一方,此时出于继续维系婚姻关系的考虑,另一方就会要求其写一份书面的婚内保证书,保证自己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但是这样的保证书也是要在生效之后才能起作用的,那么婚内保证书有效的条件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内...


·夫妻离婚后能追加抚养费吗
      在离婚的同时,需要计算一下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实际需要支付孩子多少的抚养费。但此时计算出来的抚养费数额,可以说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而在离婚之后可能孩子的客观情形发生了变化,那这种情况下夫妻离婚后能追加抚养费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能追加抚养费吗 根据司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