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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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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现在很多小工厂除了加工制造自身的产品外,还会承接加工一些外来的机器配件。工厂和定做单位谈好合作条件后,应该签署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对于合同的条款和细节,双方应该详细的讨论完善。那么,加工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加工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加工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的核心部分,条款必须完备。其主要条款包括:
  
  1、品名或项目
  
  加工承揽合同的品名或项目必须准确、具体,不得含混或模棱两可,不得使用代号,必须注明全称。
  
  2、数量、质量、包装、加工方法
  
  加工承揽合同必须写明定作物的数量,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当事人不得签订没有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合同。对于加工定作的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依据。
  
  3、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和质量
  
  由承揽方提供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必须依照合同规定的规格、数量和质量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的检验。
  
  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也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原材料的消耗定额以及供料日期、方式和承揽方对原材料的检验。
  
  4、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是定作方按照合同约定向承揽方支付的代价。对于加工定作物品的价款或酬金,应当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当事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交(提)定作物期限,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对交(提)货日期的计算,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6、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标准和方法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具体规定。定作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充分协商达到一致意见以后,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表示,这是加工承揽合同成立的法定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经办人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方能生效。其他有关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加工承揽合同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加工承揽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并表现为一定的劳动成果。
  
  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方根据定作方的要求而完成的一定工作,它的标的是工作成果而不是交付的物品或提供的劳务,如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复制、设计、翻译以及物品性能的测试、检验等,都表现为完成一定的工作,因此,可以成为加工承揽合同标的。
  
  2、加工承揽合同标的是具有特定性质的物,即特定物。
  
  加工承揽合同的特定物是根据定作方提出的特殊要求和提供的材料或待修理的物品而完成的物。它不属于大批生产的产品,不同于市场上的一般商品,不能用其他物品来代替的物。因此,它具有特定性。
  
  3、承揽方必须自己完成定作方交给的工作任务。
  
  《经济合同法》第19条规定:“承揽方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加工、定作、修缮任务的主要部分,不经定作方同意,不得把接受的任务转让给第三方。”这是加工承揽合同基本特征之一。
  
  综上所述,加工承揽是很多工厂从事的业务,在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中,主要包括加工承揽项目、数量、加工要求、加工费及支付方式、验收标准、交货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在加工承揽关系中,作为承揽方,必须要按时完成对方提出的要求。定做方也应该履行义务,及时支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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