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聘用公司法人合同范本都包含哪些内容?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聘用公司法人合同范本都包含哪些内容?
  
  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我们正常人是接触不到的,公司的法人作为代表公司日常法律代表,对公司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法人合同对一个公司来说很重要的,那我国对相关的聘用公司法人合同范本都包含哪些内容有哪些要求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希望您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能够帮助到您。
  
  
  《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其本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和刑事责任:超越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向税务机关、登记机关隐瞒真情,弄虚作假的;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利益的。
  
  第一条、聘任内容
  
  1、甲方将聘请乙方在该甲方当中担任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职务。
  
  2、乙方同意接受该聘请事项、知悉并同意成立后的甲方全部经营管理权和甲方的实际所有权都为甲方享有,包括全部证照、甲方用章(包括法人章)都由甲方或甲方予以保管使用,甲方享受甲方全部控制权。乙方所拥有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甲方职务都只具有形式作用,乙方不因此而享有甲方管理权。
  
  3、双方一致明确确定本协议聘请关系的成立,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相应对价。乙方只因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其他关系中取得相关的报酬。
  
  第二条、聘任期限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协议的聘任期限为不固定期限,暂以甲方的经营期限为本协议的聘任期限,若由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者政策转向,甲方要求撤消聘任的,乙方应当同意(甲方撤销聘任通知即生效),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办理或注销登记所涉及的全部相关手续。
  
  第三条、聘任报酬
  
  乙方报酬由甲方支付 万元。每一进行年度支付,即经来年底结算后才能支付上一年的报酬。
  
  第四条、任职要求
  
  1、为方便日常事务的操作,本协议聘任投资项目即甲方的变更以及其它一系列的登记手续工作直接由甲方,乙方应予以配合。
  
  2、乙方承诺在甲方实际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包括、外经委、工商、税务、质检、银行等相关部门规定应由总经理、法人代表出席或出面办理的各种手续(书面或现场),乙方应当积极配合;除此之外乙方应向甲方出具长期的聘任材料以办理以上相关部门需要的手续。同时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为任何第三人提供聘任手续处理公司相关事宜。
  
  3、甲方将根据未来实际的经营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甲方增加投资。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增资所产生一系列的相关、资质申请等手续工作,乙方仍有继续配合的义务,相关工作与操作方式参考本协议有关公司注册内容。
  
  4、 乙方未经甲方执行董事、董事会或股东会委托,有以下禁止性行为:
  
  ①不参与聘任或解除聘任由执行董事、董事会或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之外的公司员工;
  
  ②不参与组织编制甲方公司的奖惩、薪水及其他的分配方案;
  
  ③不参与、享有主持和召集日常工作会议的决定权;
  
  5、乙方承诺不利用在甲方总经理或法人代表的身份从事任何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①对甲方的财产无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
  
  ②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与任何第三人签订协议或进行交易、参与或进行相关联交易;
  
  ③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④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董事、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⑤不得利用作为甲方总经理或登记法人代表的名义收受他人财产、对外进行任何许诺等行为。
  
  若有以上任何行为则视为乙方侵犯公司及公司利益,若乙方因此而得到任何利益的,则应认定为职务侵占、受贿行为,达到刑事数额或情节的,依法构成刑事犯罪。
  
  第五条、商业保密
  
  1、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依法应当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本协议的内容及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即使在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仍旧有积极保护本协议信息不受外界知晓的义务。
  
  2、该项义务应为本协议的主要合同义务,双方皆应积极完全履行,否则给守约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违约方都应给予违约赔偿。
  
  第六条、本协议内容所包含的相关义务皆为最重要的合同义务内容。
  
  若甲乙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当中的任何条款要求,则视为违约。守约方可以自行解除本协议,同时要求违约方承担五十万元的违约金。同时需要说明的是,该违约金系双方根据协议义务违反而造成守约方损失的估算,是双方都充分认识到违约所产生的巨大风险,所以该金额具有完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即使产生诉讼后,违约方不应再行要求调低该数额。
  
  第七条、协议效力附则
  
  1、本协议的签订系甲、乙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只为甲方商业投资的经营目的。同时协议当事人已经充分考虑并确认本协议的签订不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任何其它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双方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依法协商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
  
  2、针对本协议中涉及的通知、请求或其它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电传、电报等方式传递,协议确定的联系地址即为双方的联系地址。
  
  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即行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法人作为一个法定的的代表其签署的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所以在公司法人娉用合同上填写的信息一定要真实有效,如故意填写虚假信息公司法人将面临一定程度上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用人...


·合同约定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
      合同约定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合同约定工资一般情况下是不包括加班工资的,加班工资必须是在合同当中另行的进行约定,《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


·劳动合同虽然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
      劳动合同虽然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但也是合同类型中的一种,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主要还是受《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的调整,《合同法》中就劳动合同的规定其实还是比较少的。既然是合同,那么在签订、履行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况,对于劳动合同而言也不例外。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方就劳动...


·关于退工程质量保证金有什么规定
      关于退工程质量保证金有什么规定一、关于退工程质量保证金有什么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或建设工程保修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应该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才能退还。而如果...


·申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吗?
      申请丧假扣加班工资吗?人生世事无常,免不了生老病死,总会不断有各种的意外发生。假如你在工作中遇到了这种特殊情况,自己亲近的人去世了,免不了向公司请假,赶去处理事务。那么,公司会如何看待呢,假如你遇到了请假扣钱的情况又会如何面对呢,下面,我们就申请丧假扣加班工资这一话题围绕讨论。申...


·一、工伤赔偿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一、工伤赔偿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规定职员在受工伤之后需要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赔偿金,有受害人未受伤的情形,这种一般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以及根据不同的伤残情况有对应的伤残补助金。受害人死亡的情况,这种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


·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申请工伤认定。那么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这也就是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问题。在确定了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后,对于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有哪些呢?关于上述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受法律保护?
      在社会工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定法律关系,形成法律效力,劳动双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自的职责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还想继续在公司工作,而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呢?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受法律保护?的我们接下来将为您解答。 一、合同到期公...


·有的员工,在上班时间可能无法完成本职工作,因此就会选择将工作
      有的员工,在上班时间可能无法完成本职工作,因此就会选择将工作带回家做。那么员工将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比较疑惑,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吗 现代办公室里的许多工作都可以带到家里继续做,那么“黄金周”在家工...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变更的情形有什么?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变更的情形有什么? 一、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一)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


·怎么举报未成年工,在哪举报呢?
      怎么举报未成年工,在哪举报呢? 用人单位非法使用未成年人,任何人都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