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拒执罪自诉案范本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当然还是在大多数的人的眼中都非常尊重法庭作出的判决结果的,可是有可能原本的一些民事纠纷到最后可能就会演变为刑事犯罪。被告方针对民事赔偿拒绝执行的话,胜诉方在这种情况下是需要按照拒执罪对当事人提起刑事诉讼的。所以下面我们就来给您提供一份拒执罪自诉案范本。
  
  一、关于拒执罪自诉案范本是怎样的?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
  
  具体的诉讼请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罪名和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主要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如证据、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此处只需点明证据名称、证人详细住址。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自诉人:________
  
  代书人: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附:本诉讼副本_____份
  
  二、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有两个:
  
  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了下列八种行为之一: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2、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是由于每一个拒执罪的具体情节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当中的那些细节性的内容我们也就不给您提供了。实际上在生活当中针对拒执罪提起诉讼的时候,拒执罪的自诉状一定要交给自己的律师写。
  
  


·一般罪犯服刑多久可以减刑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那么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发生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根据罪责刑相适用原则,减刑要有一定限度,包括减刑时间限度。一般来讲罪犯要服刑多久可以减刑?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哪...


·犯罪既遂四个类型有哪些犯罪行为
      犯罪既遂四个类型有哪些犯罪行为1、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区分标志。2、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已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3、结...


·刑事判决书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 一、刑事判决书格式 (1)标题和编号。标题分两行写明“×××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标题右下方写明编号,包括年度、法院简称、文书类别和...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刑法规定是什么?
      非法采集、加工的血液未取得合格执照,卫生手续不全,供应人员资质不合格,必定会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的病毒和各种卫生安全问题。不小心进入正规血液机构开始流通的,有可能大范传播疾病。法律规定不得使用这种检测不合格的血液。无论是否知晓自身的供应资格合格与否,都是故意犯罪。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刑...


·广东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职工,如果有职务侵占行为,则必须要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后,才能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而在我国不同的省市,关于此罪的量刑都不太一样。今天我们主要看看广东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广东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2017年最新修订: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拘留羁押时间限制是多久
      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法律中规定公检法三机关都是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但此时需要依法采取,并且不能出现超期羁押的情况。在《刑事诉讼法》中对刑事拘留的羁押时间作出了规定,那么羁押时间限制一般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拘留羁押时...


·在我国非法集资多少钱会判刑
      涉及经济类型的犯罪,在量刑的时候肯定是和违法所得的具体数额有着密切关系的。而且有一个最重要的法律常识相信我国公民也应该知道,就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必须达到了立案标准以后,国家才会按照刑事案件处理,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非法集资案件自然也不例外,所以受害者比较关心的就是在我国非法集资多...


·拒执罪自诉案件立案多长时间
      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进行审查,对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自诉人坚持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


·组织越狱罪怎样认定
      对于服刑的罪犯来讲,要是在监狱里面有组织、有预谋的计划逃狱的话,则就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组织越狱罪。而在定此罪之前,需要先对罪犯的实际行为做出认定。那么您知道此时该如何来认定是否构成组织越狱罪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组织越狱罪怎样认定 (一)本罪的社会...


·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能否缓刑
      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能否缓刑 一、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能否缓刑? 满足其他法定条件的话就有可能判缓刑,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