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内容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工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内容是什么?
  
  您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印象可能就是工资在成立的时候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把你业执照,就是在工商机关进行的,但是实际上,工商机关也可以进行一些行政处罚,比如说违反我国相关行政法规的行为。因此,有人想了解一下工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二)公正、公开、及时地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权;
  
  (三)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四)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五)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预。
  
  第四条 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行为,应当加强监督,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第二章 管 辖
  
  第五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县(区)、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职权管辖应当由自己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及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所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权限,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
  
  第八条 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有困难的,可以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违法情况移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第九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
  
  第十条 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定管辖。
  
  第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所查处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移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十二条 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查处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自己管辖的案件移交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将案件移交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
  
  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案件属重大、疑难案件,或者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办理的,可以报请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管辖。
  
  第十三条 报请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管辖权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确定案件的管辖机关。
  
  第十四条 跨行政区域的行政处罚案件,共同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做好协调工作。相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积极配合异地办案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案件。
  
  第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所查处的案件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有关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二、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第一节 立 案
  
  第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第十八条 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同时附上相关材料(投诉材料、申诉材料、举报材料、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监督检查报告、已核查获取的证据等),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 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申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不予立案的相关情况作书面记录留存。
  
  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在工商机关行政处罚他的程序和一般的处罚程序都是一样的,比如说首先进行立案,然后通常情况下都是根据投诉举报等进行的。其次,我们在这里给您介绍了整个行政处罚的一个规范内容。
  
  


·劳动争议处置的方法有哪些?
      当今社会变动越来越大,在劳务方面的各种问题也越来越多了,由此发生的劳动争议也随之增加。此时则需要企业和员工对争议进行解决。那么,在劳动法中劳动争议应该如何处置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劳动争议处置的方法具体有哪些吧。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国劳动争议处置方式有四种: 一、协商解决...


·在怀孕期间请假工资怎么发放?
      在怀孕期间请假工资怎么发放? 一、在怀孕期间请假工资怎么发放? 员工怀孕期间一直请假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有相关的生产工资计算的,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依然是需要工资的具体的发放,通常情况下应当履行相关的请假的手续,如果说工龄不满两年的话,是按照本人工资60%的比例来进行一个请假工资...


·人防工程是不是公共建筑?
      人防工程是不是公共建筑?一、人防工程是不是公共建筑?建筑人防工程是民用建筑的附属构筑物,平时,不能公用,战时,是应急救援用,也不是公共场所。所以不能称为公共建筑。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


·入职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处罚
      劳动协议合同的作用是非常大的,生活中不少人会忽视劳动协议合同的作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后续工作生活中出现问题解决起来就会比较麻烦。但其实如果在规定要求内企业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协议合同的话,企业是有一定处罚的,而且员工可以得到相关的收益,但当前大多数人还不知道这一点。那入职不签劳...


·《劳动法》哪一条说明加班工资基数?
      《劳动法》哪一条说明加班工资基数?劳动法中并没有说明加班工资基数的规定,但是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应当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


·审查起诉阶段的代理律师工作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代理律师工作是什么 (一)律师介入时间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办案...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效力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从我国的国家性质来讲,人民当家做主是我们的宗旨,维护每个个体的利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个人与工作单位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那么今天来总结一下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效力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劳动合同的性质与内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


·没休完年休假工资怎么算
      没休完年休假工资怎么算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号)中,带薪年休假工资的计算有以下规定:1、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


·在我国未成年工是几岁,多大年龄是未成年工
      其实在很多国家都是有未成年工的,但未成年工与童工是有很大不同。在我国,允许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同时也是严格禁止单位招用童工。虽然您都知道未成年工是未满18周岁的,那一般未成年工是几岁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在我国未成年工是几岁,多大年龄是未...


·工程质量鉴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工程质量鉴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工程质量鉴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工程质...


·建筑工程审计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审计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审计内容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