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限价商品房和自住型商品房的内容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限价商品房和自住型商品房的内容有哪些 一、限价商品房
  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与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限价房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二、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持有本市的户口。
  2、申请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三万元。
  3、申请人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六十平米。
  4、属于首次购房。
  5、原则上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包括两人)。
   三、限价房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居住地的区房管局登记填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经各区房管部门初审并经市房管局复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批准其购房资格。
  3、购房:经各部门对其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按照确定的选房顺序到限价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参与选房或选房后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购房合同的,便被视为自愿放弃购买资格。申请人选房后放弃购房的,取消其本次购房资格,今后如需购房应重新提出申请。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
   四、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
  1、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2、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
   五、 限价商品房与自住型商品房不同
  “自住型商品住房”与北京在2007年推出的限价房很类似。不过,限价房的限价比例更大,很多项目比周边商品房低了四五成甚至更多。自住型商品房要比周边商品房价格低30%。
  自住房五年后出售上交增值差额的30%,限价房五年后出售上交增值差额的35%,自住房可以转为限价房,但限价房不能转为自住房。
   限价商品房和自住型商品房都是政府为保障人们的住房需求,提高人们生活水平而进行建设的,限价商品房和自住商品房两者在很多方面有相似之处,不过在定价和申请条件等方面还是有所不同。您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申请住房。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您可以咨询开封律师。
  
  
  


·房屋强拆有补偿吗
      有补偿。具体标准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


·如果问购房者买房子主要考虑什么,可能有不少人都会回答“房价”
      如果问购房者买房子主要考虑什么,可能有不少人都会回答“房价”,但其实房价作为买房子过程中考虑的因素,但却不是唯一的因素。除了房价之后,其实还有其他方面也是购房者需要考虑到的。不然的话,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一般买房子主要考虑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


·租房开饭店期间房屋被拆迁怎么赔偿
      租房开饭店期间房屋被拆迁怎么赔偿 一、租房开饭店期间房屋被拆迁怎么赔偿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承租人租赁房屋开饭店的,进行拆迁时承租人是有补偿的,补偿包括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


·新婚姻法房产最新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人们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房产分割往往容易引发纠纷,对房产的认定就显得非常关键。那么,婚姻房产最新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大致了解。一、婚姻中房产最新规定有哪些?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特别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


·最新的武汉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现在武汉的房价比较高,对于刚步入社会的人来说,还没有能力来购买属于自己的房子,若是家在外地或者距离工作的地方比较远,最好的方式就是租房住,租房子是要和房东签订一份租房合同的,那么武汉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呢?为您解答。 武汉市房屋出租合同模板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二、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时间是工作周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需携带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


·怎么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怎么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房地产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资格后,可以将尚未修建好的期房进行出售,此时签订的是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您知道这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无效。但是起诉或申请仲裁前已取的,有效。...


·房屋租赁期间卖房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但是这房屋租赁的期限最长是多久呢,房主在租赁期间能不能卖房,如果房主在租赁期间卖房怎么办?这些都是很多人在实践中遇到过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


·新婚姻法房产名字署名的情形有哪些
      在如今,随着时间的发展,这是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人们对于物质十分的注重,这直接反映在男女朋友结婚时,对于房子的要求上面。很多人都是在结婚之前便买上了房子,关于房子署名的情况,会带来一些不同的法律后果。那么,2017新婚姻法房产名字署名的情形有哪些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备案网签无房证明可以开吗?
      备案网签无房证明可以开吗?备案网签无房证明可以到所在地房管局、建设管理委员会开据。如果首次置业人群购房人要享受首套房贷款折扣利率优惠、普通住房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都需要开具无房证明。公积金贷款在执行“认房不认贷”以后,如果换房人群想买房,也需要这张证明才能享受到首套房待遇。购房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