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宅基地儿子怎样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权利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当家中老人去世,老人名下的农村宅基地应该如何处理呢?子女可以继承吗?根据规定是不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儿子怎样继承父亲的宅基地上的权利呢?
  
  
  
  
  一、儿子怎样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权利
  
  需要到相关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手续,不能直接通过继承取得宅基地上的权利。
  
  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属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人,宅基地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被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
  
  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受限制的用益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法律赋予权利人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但没有赋予权利人对其土地的经营权和处置权,所以,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这一规定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条件下,强调土地必须依法转让和必须有偿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所以,其继承的前提必须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本条例的规定和主旨就是要依法有偿使用土地。如果原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且向土地所有者缴纳了未来若干年土地所有权价款的,在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有效年期内有相对的处置权,其土地使用权是完全可以继承。土地管理部门应根据继承人申请,将其土地使用权直接变更给房屋继承人。那么,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没有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不能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要使继承人的土地使用权合法化,就应该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再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我国的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所以属于集体的宅基地,子女是不可以继承的,继承的前提是对土地享有所有权,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任何人都不得侵占集体所有的土地,那么农村宅基地儿子怎样继承父亲在宅基地上的权利呢?儿子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手续,避免出现权属纠纷。
  
  


·浅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费用总承包下的征地拆迁管理
      浅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费用总承包下的征地拆迁管理  征地拆迁作为高速建设的关键一环,影响着工程建设的造价和进度,我们以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为例,通过对征地拆迁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工作的建议。  一、主要做法  某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48亿元,其中征地拆迁概算为4.3...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注意事项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


·最新的农村土地使用政策有哪些?
      最新的农村土地使用政策有哪些?尽管现在很多农民都进城务工了,但是对于农民而言,土地仍然是重要的生产资料,而宅基地是农民建房的基础。国家对农村问题非常重视,经常会对农村土地政策作出调整,以符合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那么最新的农村土地使用政策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广大农民朋友介绍下吧...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建水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


·企业垫付征地补偿款协议怎么写?
      企业垫付征地补偿款协议怎么写?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如何妥善解决拆迁补偿与安置的各类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一般来说,政府作为拆迁征地的主体,一般直接向被拆迁对象提供相应补偿及安置措施,但有时也会让企业先垫付。那么,企业垫付征地补偿款协议如何订立,就成为一个十分关键的...


·宅基地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
      一、宅基地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


·土地置换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土地置换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不管是企业之间还是公民个人之间,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置换的话,在做决定之前,相信双方对于土地的相关事情已经做过考核,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双方签订土地置换合同了。不过在签订土地置换合同的时候,对于签合同的流程也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置换合同签...


·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需办什么手续?
      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需办什么手续? 农村集体土地及在上建的房屋由政府直接管辖,所以如果需要过户不仅需要满足国家的基本规定,还需过户双方都具备相应的身份条件,比如双方需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等。这种过户,最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过户合同的效力。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看看农村土地使用证...


·门面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门面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现在有不少人都通过购买一个门面房来做买卖,在买到商铺的时候会拿到一个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有时候,开发商并不给办理土地证,这时就需要自己到国土部门办一张,这样今后在转让门面的时候能用上。那么,门面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一、门面...


·合同履行地管辖为何优先?
      合同履行地管辖为何优先? 一、合同纠纷中合同履行的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纠纷中关于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湖南省新征地补偿具体内容是什么?
      湖南省新征地补偿具体内容是什么? 征地一直以来都是最容易发生问题的工程,因为征地之时一旦任意一点处理不慎往往就会引发剧烈的社会矛盾与冲突,所以各地政府的征地政策都是慎之又慎,各地的征地政策也都随着时间而不断改进,但是万变都不离补偿标准这一中心 ,那么湖南省新征地补偿具体内容是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