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揭买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房价每天都在拔高的今天,已经很少有人会选择将房款一把付清,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按揭买房,按揭买房在一定程度上会极大的缓解买房者的经济压力。那么,按揭买房子需要什么手续?借款人的基本条件又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借款人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已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4、已支付所购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
  5、借款人和财产共有人愿意以所购房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和财产保险。
   二、借款人需提供材料:
  1、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个体经营者要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3、外地、外籍或单身,要由有本地户口的人做担保;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财产证明;
  5、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
  6、财产共有人抵押承诺书;
  7、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审批表。
   三、贷款额度和期限: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全部价款的80%,商业网点最高不超过60%;
  2、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
  3、借款人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
  4、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提交贷款资料;
  5、银行受理,调查、审查、审批;
  6、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7、办理公证、保险手续;
  8、银行发放贷款
   四、各种贷款种类比较
  贷款的种类:住房贷款资金的财务安排涉及的内容很广,但最主要的不外乎购房贷款的额度(成数)、期限和利率这三大问题。
  在介绍上述三大问题之前,有必要向购房者再次说明目前现行的三种贷款方式: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商业银行提供的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发放的政策性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前两者的组合。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手续时收费减半。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以上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为10-3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此项业务可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统一办理。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贷款者选用。
  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公积金贷款)最划算,个人住房贷款(商业性贷款)利息负担最重,但具体的还款差别有多大,我们不妨再列表进行一下比较。 比较:假设某购房者夫妇二人欲购买一总价50万元的住房,以自有资金支付首付款30%,即15万元,其余35万元申请15年贷款。夫妇二人月收入为6000元,月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企业与个人各负担一半),现公积金总额为4万元。商业性贷款的利息负担比政策性贷款高得多,达到了1/3,月还款额多出10%,总额多出近5万元,可不是个小数目。如此看来,自然应该选择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但是不行,这对夫妇不能完全依靠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即便他们现有的公积金达4万元,就是按10倍的较低倍率计算他们也可申请4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但因为政策性贷款最高限额只有30万元,因此35万元还是不可以的。因此,这对夫妇只有退而求其次,选择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那么,他们每月的还款负担承受得了吗?说起来他们每月还款2781.45元,但其中一部分可以由他们还款期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抵付,金额最多可以达到总收入的20%,即1200元/月,那么他们需要自行支付的供楼款只有()2781.45-1200)1581.45元/月,和他们6000元的月收入相比负担是很轻的了。不过,如果没有公积金的支持,完全依靠商业贷款,那么每月还款负担还是比较重的,但占总收入50%左右的供楼负担还是可以接受的。建议购房者在确定购房预算时不妨仔细算一算,多列出几种选择比较一下再去申请相应的贷款。
   按揭买房子需要什么手续呢?申请按揭买房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年龄上就要满足18岁的基本要求,并且要有稳定的收入,已经购房,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已经缴纳了20%的首付款。贷款的额度和期限也有相应的要求。在贷款方式上,有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三种,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相应的贷款方式。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协议书范本?
      当我们个人的财力不够或者是不需要我们单方面承担所有价款的时候,我们可以与人合资购买房产。这种情况通常见于子女共同出资为父母购置房产,婚前共同买房,或者是为了经营需要合伙人共同购买商业房产等等。今天,我们先来关注的是男女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的行为,为了避免以后生活中的纠纷,双方可以...


·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
      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在现实生活中,离了婚的夫妻很少还会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被过户的一方会拿到相应的赔偿。那在实践中,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应该怎么过户呢?在此网的我们为您整理介绍。 一、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 我国《婚姻法...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通常情况是,结婚的话都会购买一套房屋,这就会导致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分割产生争议。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将房产的分割达成了协议,那么,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


·通州区村镇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通州区村镇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通州区村镇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通州区村镇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规范全区村镇住宅房屋拆迁工作,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的...


·石家庄回迁房能买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近些年,石家庄市加大了城中村改造力度,导致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回迁房。由于回迁房价格较低,经济条件一般的老百姓就想买一套回迁房。那么石家庄回迁房能买吗?签订回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让我们跟随我们来做个大致了解。 一、石家庄回迁房能买吗? 很多石家庄市民会纠结回迁房到底可以...


·赠与房屋需要赠与合同吗
      赠与房屋需要赠与合同吗? 一、赠与房屋需不需要签署合同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二、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的主要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


·一、莱州买房子过户都需要那些证件?
      一、莱州买房子过户都需要那些证件? 1、我们需要申请人身份证明。 2、我们需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买方需要的材料:我们需要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要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我们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房产作为我们生活中的重大财产
      房产作为我们生活中的重大财产,对我们个人尤为重要。我国的房产主要是来自社会个体或集团成立的建设公司,对房屋的开发来进行商品房的买卖的。国际为规范房产市场,保证物业管理,维护广大住房住的切实利益,特制订了房地产法来约束房地产市场。下面我们就房地产法的原则都有哪些内容为您进行讲解。 ...


·其实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有的时候虽然说都属于回迁房,但是性
      其实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有的时候虽然说都属于回迁房,但是性质可能就不一样.而且近几年来,因为购买回迁房而引起的住房合同纠纷实际上也为您提了一个醒。在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回迁房有没有国家颁布的房产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回迁房有没有房本是否有规定? 一、在我国回迁...


·离婚后房产分割不应诉怎么办?
      离婚后房产分割不应诉怎么办?离婚后房产分割不应诉,法院也会向被告送达相关的应诉手续,原告又提供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缺席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对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在离婚案件中,若被告不参加庭审,等于丧失了话语权,在财产分割上有可能吃亏。比如夫妻双方共有一处房屋,法院通常会...


·租房未到期不退押金吗?
      租房未到期不退押金吗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但不排除合同规定范围内: 如果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明确规定,承租方有提前周期内通知出租方,将不算违约的情况,且承租方也在规定的周期通知了出租方不在租住出租方的房屋,那么出租方需要退还承租方押金。 但是如果,合同内没有规定以上的这项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