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泰州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泰州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企业的单位,在征收属于民事主体依法取得的土地时,必须按照既定的标准,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并进行公示,泰州征地果树补偿标准在制定之后,也需要进行公示,相关民事主体,在征地之后,可以按照此标准计算自己可以得到的补偿款额。
  
  一、泰州征地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解决征地补偿纠纷的关键办法
  
  首先,村委会背着村民擅自将村里土地“卖”给他人搞房地产开发,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案中,村委会低价转让给陈某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原为该村集体耕地,故村委会的该行为也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次,村民们是不可以直接去法院状告村委会的,因为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村民们首先应该提请乡级人民政府处理此事,如果村民们对乡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村民可以先向政府反映,让政府处理,对此违法行为作出决定,如果要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先咨询律师或委托法律顾问,以便更好的维护村民的权益。
  
  我们可以知道,各类果树之中,苹果树的补偿款额是比较高的,由此也可以知道,此种类型的水果可以给公民带来的权益是最高的,且各类水果在盛果期可以带来的收益是最多的,若土地此时征收,可以得到的补偿款最多。
  
  


·地产土地证丢失可以补办吗
      土地使用证丢失的补办流程《土地登记办法》(2008年2月1日施行)第七十七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土地使用证遗失(住宅用途),在土地权属清楚、无抵押、无查封、无转让、无...


·土地使用转让的原则是什么?
      土地使用转让的原则是什么?企业拿到土地后,作为土地使用者,可以将闲置的土地通过出售、交换等方式进行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与之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一并转让。双方应该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明确各方责任。那么土地使用转让的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一、土地使用转让的...


·最新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征地补偿标准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土地共有二类:一类土地:田集街道。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21450元/亩;安置补助费:35100元/亩;综合补偿:56550元/亩。二类土地:其他区域。补偿标准:土地补...


·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有哪些区别?
      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有哪些区别?土地使用证的取得是土地使用者合法利用土地的凭证,也就是说土地使用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就有权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抵押、转让等。虽说土地使用证的划拨和出让都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但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在某些层面上还是有所差别的。在我国取得建设用地主...


·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合法吗?
      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合法吗? 在企业收购公司,或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时候,有些人会认为,股权已经转让给了新的股东或者公司,那么原公司和股东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一起转让过去的,因此无需再进行另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那么这种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合法吗?对此我们按法律规定作出了解析。 ...


·天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天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庄浪县政府文件《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庄浪县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土地征用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庄政发[2016]56号)文件执行。土地征用按每亩30680元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庄政发[2016]56号文件执...


·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意思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意思是什么?对于老百姓而言,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一样,都是证明房屋权属的重要书面凭证。土地使用证上面会记载房屋坐落、土地面积、土地使用类型及土地年限等重要信息。另外,土地使用证上面也会标明土地性质。那么,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意思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分析下。 一...


·协议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
      协议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我们在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是有很多地方需要我们进行注意的,其中财产问题就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而土地使用证也是一种财产的类型,在进行划分土地使用证的归属之后,一般是会涉及到更名的问题。那么,对于协议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呢? 一、协议离婚后...


·最新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最新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的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蒲亭镇。 ...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我们就将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土地共有三类:...


·花都区炭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花都区炭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各地的公共设施也在加紧建设,这就需要对公民所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我们知道,国家征收土地会给予土地使用人一定的补偿,而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征地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那花都区炭步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