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发商有违约行为可以要求退房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开发商有违约行为可以要求退房吗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二、商品房退房违约金怎么算
  1、商品房退房违约金按购房合同中关于退房违约金的约定来执行。2、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则双方协商,协商解决不了则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来处理。3、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在处理商品房退房纠纷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是处理纠纷的关键。为了更好的解决退房纠纷,购房者最好先了解商品房退房的条件是什么,以防开发商不给退房,也要知道退房违约金怎么计算,以方便自己知道开发商如何赔偿。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您可以咨询下专业的房产律师,也可以请律师代为办理退房手续。这样更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市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1、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收补偿款标准   (1)原房补偿标准:具备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2)购房补偿标...


·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什么是违约金?房产合同违约金的作用是什么?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 因此,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在于促使购房合...


·父母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父母去世房产如何继承?房屋的产权人是父母,当老人去世后,如果生前没有立下遗嘱,则只能按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程序来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关于父母去世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按照第一顺序,第二顺序依次排列顺序继承。父母其中一方的配偶、其子女、...


·一、婚前买房离婚怎么判?
      一、婚前买房离婚怎么判?婚前买房离婚判决归属于个人所拥有,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婚前房产,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但产权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这房产依照...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一般情况下,婚后...


·婚后获赠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很多夫妻在结婚前或结婚时都会置办房产,或者是由一方的父母赠与房产。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后获赠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需要进行分割。具体来说,离婚夫妻怎么分割房屋财产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婚后获赠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


·一、期房财产直接分割可以吗?
      一、期房财产直接分割可以吗?不能直接分割,一般情况下由一方取得房产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赔偿的方法来完成过户处理,离婚房屋的产权归属一方,相应的贷款也归属于一方。(一)对于夫妻双方婚前按揭房产有书面约定的,按《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


·公民租赁房屋的时候,也要考虑清楚,究竟该房屋是否属于法律中明
      公民租赁房屋的时候,也要考虑清楚,究竟该房屋是否属于法律中明确规定的不能出租的房屋。如果确实是不能出租的房屋,而要是租到了的话,对于承租人而言此时承担的风险就是比较大的,严重的话甚至会损害到自身利益。那究竟什么样的房屋是不能租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样的房屋是不能...


·一般来说在房本上有谁的名字,那就意味着该房产有他的一份,因此
      一般来说在房本上有谁的名字,那就意味着该房产有他的一份,因此人们才会对在房本上增加或减少名字如此敏感。其实实践中,男女在结婚之后要求在房本上加名字的情况比较多。那此时,究竟应该如何来假名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共同买房房产证怎么写 夫妻共同买房是一个很普遍...


·房屋抵押登记在哪里办2023
      房屋抵押登记在哪里办2023 一、房屋抵押登记在哪里办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1、...


·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怎样的 一、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什么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