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庭财产保险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家庭财产保险有哪些内容
  
  家庭财产保险有哪些内容
  
  
  一、家庭财产保险定义:
  
  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是个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险种。凡存放、坐落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属于被保险人自有的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二、家庭财产保险范围:
  
  (一)可保财产
  
  (1)自有居住房屋
  
  (2)室内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
  
  (3)室内家庭财产
  
  (二)特保财产
  
  (1)农村家庭存放在院内的非动力农机具、农用工具和已收获的农副产品
  
  (2)个体劳动者存放在室内的营业器具、工具、原材料和商品
  
  (3)代他人保管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4)须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才能投保的财产
  
  (三)不保财产
  
  (1)金银、珠宝、首饰、古玩、货币、古书、字画等珍贵财物(价值太大或无固定价值)
  
  (2)货币、储蓄存折、有价证券、票证、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等(不是实际物资)
  
  (3)违章建筑、危险房屋、以及其他处于危险状态的财产
  
  (4)摩托车、拖拉机或汽车等机动车辆,寻呼机、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和家禽家畜(其他财产保险范围)
  
  (5)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以及花、鸟、鱼、虫、树、盆景等(无法鉴定价值)
  
  三、保险责任:
  
  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
  
  家庭财产保险宣传
  
  家庭财产保险宣传
  
  洪水、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五)存放于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六)其他列明的自然灾害:龙卷风、洪水、海啸、地面突然塌陷、崖崩、泥石流、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
  
  (七)外界建筑倒塌(保险建筑自行倒塌不赔)
  
  (八)暴风、暴雨造成房屋主要结构倒塌
  
  (九)施救所致的损失和费用
  
  四、家庭财产保险被保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依照保险人规定的家庭财产收费标准在起保日前一次缴清保险费或保险储金;
  
  (二)被保险人如在保险期内要求退还保险储金,保险人按照家庭财产保险规定的费率计收当年保险费,保险费从退还的保险储金中扣除;
  
  (三)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财产存放地点发生变更,或保险财产所有权转移,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四)被保险人应当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灾、防损的工作;
  
  (五)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入应当尽力救护并保存现场,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同时向当地公安或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查勘处理;
  
  (六)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救护费用单据以及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如公安、气象等部门)的证明;
  
  (七)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时,保险人可以按照本条款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八)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本条款规定的各项义务,或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追回已经支付的赔款,或者终止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家庭财产保险有哪些内容的相关资料,从前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家庭财产保险为居民的家庭财产提供了保障,投保范围主要是包括自然灾害及不可控因素造成的损害。但并不是只要投保了就能够在财产损失后得到保险赔偿,因为被保人也需要履行相应的被保义务。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


·离婚必须要给抚养费吗,一方不给怎么办?
      父母,从孩子出生开始就担负着抚养的义务。但是很多父母在离婚后,因为种种经济或其他原因而不想支付抚养费,因而导致了许多经济纠纷的发生,也间接伤害了孩子的心灵。到底离婚必须要给抚养费吗?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就马上帮您解答。 一、离婚必须要给抚养费吗? 从道德的角度来说,抚养...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引诱幼女卖淫罪构成要件:(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离婚之后夫妻的财产也会要进行分割
      离婚之后夫妻的财产也会要进行分割,在财产中有一项就是房屋财产,对于房屋财产夫妻双方一般分割之后如果不在归属方的名下是要重新进行过户的,那么离婚房产归一方怎么办理过户?过户的话需要带着离婚协议书和房产到当地房产部门去进行登记过户,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强行过户。 协...


·没结婚证老婆重婚犯法吗?
      没结婚证老婆重婚犯法吗?没结婚证说明不构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存在重婚的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


·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相信您和我们一样,都知道军人的婚姻与普通人的婚姻是有很大区别的,尤其是在离婚的时候,会有很多的规定与限制条件。那么,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1)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


·一、夫妻分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分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


·起诉离婚开庭前要注意什么
      起诉离婚开庭前要注意什么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


·如何计算上海孩子抚养费负担数额?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我们是需要对于孩子的抚养费进行一定的约定的,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不同的,所以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需要考虑当地的实际经济状况以及对方的收入的状况。那么,您知道上海孩子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吗?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上海地区的抚养费的数额的计算方法以及给付发期限的...


·婚姻解除又同居的财产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婚姻解除又同居的财产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


·中国人在国外结婚需要哪些证件
      中国人在国外结婚需要哪些证件?这个问题让许多想要结婚的跨国情侣摸不清头脑,其实在国外结婚并不复杂熟知在我国有关规定和程序,那么一切都迎刃而解,下面请跟随我的脚步阅读下文。 一、出国结婚申请程序 1、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即可到市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