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闪婚闪离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现如今的年轻人,在考虑结婚关系的时候并不是特别的谨慎,于是这也就造成了社会中“闪婚闪离”现象的出现。当然,结婚关系会涉及到财产的纠葛,离婚也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么闪婚闪离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吗?离婚财产纠纷有哪些分类?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闪婚闪离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吗?
   结婚礼金的切割
  闪离案件的一个很重要的争议焦点是亲戚朋友婚礼时送的礼金,关于礼金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处理也没有统一的标准。首先在一般情况下将婚礼中的礼金直接认定为彩礼显然没有理解彩礼的实质。其次,送礼者是基于双方缔结婚姻关系或者将要缔结婚姻关系而赠送的财物,这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赠与行为,若双方已经缔结婚姻关系,那么赠与一方除非明确表示礼金是给予新郎或者新娘一人的,否则均应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行为发生在结婚登记之前,考虑到当时赠与的意思表示是对两位新人表示祝贺,而并非对其中的某一人,因此礼金交付的对象只是一个接受赠与财产的接收方,而并非是唯一的受赠人,实际受赠人仍应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礼金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在分割时应首先扣除双方共同生活中的消耗。
   一方父母购置物品的归属
  闪离案件的另一个比较集中的争议焦点,是一方父母所购买的家具、家电的分配问题。对于家电的分配,法院也有几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区分家电购买的时间是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还是之后,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则应认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如果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后,则应视作为对双方的赠与。第二种观点认为,不管这个财产是何时赠与的,都应作为对小夫妻的赠与,因为在赠与时并没有明确是赠与给哪一方的,但是从放在双方的房屋中可以推定是对双方的赠与,故在分割时应对半分割;第三种观点认为,父母赠与家电是出于夫妻两人可以长久生活的期望,但是夫妻两人却没有能够长期的生活,因此可以认为父母进行赠与的目的没有实现,可以单方面地解除赠与。
  司法实践中关于家具、家电的处理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家具家电归属的认定,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考虑到父母的出资以及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因素,采用第一种观点与第三种观点的情形较多。第二,是关于出资的证明问题,现在很多法院证明出资的方式;掌握有购买家电的发票谁就是出资人。本律师不赞同这个观点。首先发票并不是一个出资证明,其次发票也不是动产的所有权证明,最后,出资人也不会随身携带发票,发票通常是放在房屋中的,因此简单地通过发票来认定家具、家电的出资方是不可取的。
   对方赠与珠宝首饰的归属
  闪离案件的第三个争议焦点是关于一方赠与的珠宝首饰的归属。对于首饰的问题应该区分来对待。对于恋爱期间赠与的首饰,因为赠与人赠与时的心态一般基于讨好受赠人或者增进与受赠人之间的感情,这从受赠人答应与赠与人缔结婚姻来看.赠与人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因此对于这类珠宝首饰赠与人不得要求返还。如果赠与人赠与的珠宝首饰是为了完成婚礼仪式或者某种场合所用,我们认为此时赠与人的心态是基于相信双方可以长久共同生活的,但是婚姻的迅速解体使得赠与的期望落空,赠与的前提条件已经不复存在,故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返还。
  当然,这里还存在着两个法院自由裁量的问题:第一个自由裁量的问题是裁量赠与人赠与财产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增进双方感情还是为了进行某些仪式的需要;第二个自由裁量的问题是裁量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长度是否导致了赠与人目的的落空。法院对于闪离一族的案件裁量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的把握,但是必须在一个法律允许的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进行裁量,否则完全凭法官的想法任意判决,将使法律失去预测性功能和指导性功能。
   一方对另一方的装修投入问题
  闪离案件还会涉及到一方对另一方房屋进行装修投入的问题。在现在的婚姻关系中,一方出房屋另一方出装修款的情形不在少数。强调一点,这里所指的装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或者其父母名下的房屋进行装修,因为如果是对双方名下的房屋进行装修,在房屋分割时,装修的利益会予以一并考虑,所以这里特指对非夫妻二人名下的房屋进行装修的情况。
  一方通过装修行为,将财产价值附着在了房屋之上,形成了附合情形的添附现象,该房屋形态因此发生变化,增加了新的经济价值。根据民法原理,动产与不动产附合后,应由不动产所有人取得动产所有权。但动产所有权人可以要求不动产所有人给予补偿。因此在双方婚姻关系结束之后,装修出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至于补偿数额,如若判令出资方取得装修价值的一半,则使得房屋所有人以一半的价格获取了全部装修的利益,显然不公平。比较妥当的做法是,对房屋中的装修残值进行评估,由出资装修人取回房屋装修的残值,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司法实践中多采用这种做法。
   二、离婚财产纠纷有哪些分类?
   1、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
  协议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内 容未得国家公权利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诉权。至于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既判力所及的财产有争议的,已无诉权,以维护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就是说,如果在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 已经处理的财产,当事人不得就此向法院提起再次分割的诉讼,而只能是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了的财产,或某种原因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 以另行提起诉讼。
   闪婚闪离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吗?从上述的介绍中我们不难看出,闪婚闪离是可以进行财产分割的,但是目前国家还没有特定的法律规定对此作出管理,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因为不同的闪婚闪离案件的不同情况来具体判决,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够反诉诉讼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够反诉诉讼吗如果夫妻之间有共同财产,建议反诉,这样可以避免以后争议、同时取得有效判决或调解书后,也有利于以后必要时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避免将来还需重新起诉。二、离婚诉讼中能提反诉吗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法律给予原告以起诉的权利,同时给予被告以答...


·实践中起诉离婚用请律师吗?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都是需要当事人交纳一定的费用,其中起诉离婚虽然是由原告垫付案件受理费,但最终却不一定就是由原告承担。除此之外,当事人还需要支付所聘请的律师的费用,那起诉离婚用请律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


·什么情况下母亲想拿回孩子抚养权法院会支持?
      对于面临离婚的家庭来说,除了即将解除婚姻关系,回归自由与单身,还有一个无法忽视也避免不了的问题,那就是双方共同的子女。一般来说,子女的抚养权归于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较好的那一方。而今天,我们要和您探讨的就是什么情况下母亲想拿回孩子抚养权法院会支持?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


·怎样才能离婚,离婚需要哪些材料证明?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离婚的程序各不相同,但都必须建立在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的基础上。由于离婚后会对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抚养责任进行判定,所以离婚必须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那么,怎样才能离婚,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证明材料?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为您解答。 ...


·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或者男女解除同居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话,不能因为双方之间的关系就影响到对孩子的抚养。其中一方在实际取得了孩子抚养权之后,另一方就需要支付给孩子抚养费。不过在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该怎么办?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子女...


·新婚姻法一方不负责任怎么办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一方不负责任怎么办?可以起诉离婚。二、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


·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了,孩子归谁呢?子女的归属通常是离婚当事人双方最纠结的问题。很多人都有疑问,抚养权的判定到底是以经济能力为主还是亲情为主?孩子的自主意愿能算么?法官是怎么判的呢?那么让我们来看下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哺乳期内,应随哺乳...


·在我国不结婚可以生孩子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思想观念都在潜移默化得改变,“男主外女主内”的观点不再盛行,女性经济独立不再是典范而成为常态,男性做家务更是习以为常,这样的“变化”使得人们的不婚主义越来越盛行,但是在中国不结婚可以生孩子吗?答案当然是可以,只是上户口比较麻烦,下面我们来给您解释一下。一、不...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性的吗?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性的吗?登记离婚明确了离婚冷静期,诉讼离婚中冷静期的适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


·一、对于小三的孩子怎么抚养费?
      一、对于小三的孩子怎么抚养费? 《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该条所说的“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俗称“...


·起诉离婚找律师代理大概要多少钱,起诉的步骤是什么
      离婚在旧社会是一种非常不好的象征,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和他人的议论,但是到现代社会这种思想负担已经渐渐解脱,每个人都有更好的环境可以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但是对起诉离婚还是有很多人不了解,不知道需要花费多少金钱,那起诉离婚找律师代理大概要多少钱呢? 起诉离婚找律师代理大概要多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