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形是事实劳动关系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哪些情形是事实劳动关系
  
  一般认为,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
  
  2、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第18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主要是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等情形。
  
  3、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
  
  (1)兼职;
  
  (2)停薪留职;
  
  (3)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一般又分本案就属于典型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1、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文件
  
  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中只要含有劳动者本人的名字,可以说明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事实。需要注意的是,本类证据上一定要有单位公章才能确保证明的效力。
  
  2、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签订的有本人签名的购销合同或其它类型合同
  
  在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签订经济合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如果劳动者能提供这些合同原件,可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反证证明双方只是委托代理关系。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合同原件,或合同原件单位未盖章,劳动者可以持合同让其它单位加盖公章确认真实性,亦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
  
  事实上,如果与用人单位有业务联系的单位能出具有关劳动者曾代表用人单位洽谈些业务方面的证明,也可以证明劳动者曾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此类证据由于是法人或其它组强开具的,比证人证言效力要高,按证据规则的规定也不需出具单位出庭质证,法院或仲裁即可认可其效力。
  
  3、工作中在第三方留存的有本人签名的资料
  
  劳动者因工作岗位的不同,对外代表用人单位开展工作的形式也大不相同,有时会在办理具体事务时向第三方提供有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的资料。关于此种类型的证据,有很多表现形式,比如说代表用人单位向有关单位或机关申报材料,代表用人单位到第三方处领取支票时在支票存根处有本人签名等。劳动者如能取得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第三方开具有关的证明。
  
  4、录音、录像、照片
  
  录音是指在本人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录音。只要录音能够清楚反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承认你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及何时起提供劳动,可以基本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提供较为充分的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方面的反证。
  
  另外,劳动者在工作时可用相机或手机拍摄上下班情况、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证明提供劳动的证据,进而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事实上,如果作为劳动者,您根据自身情况不能提供上述证据,那您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投诉或举报帮您搜集有利的证据。而在劳动仲裁阶段,您也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请到劳动监察部门调取即可。关于哪些情形是事实劳动关系的问题,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工伤鉴定四级伤残单位还有什么后续?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四级伤残单位还有什么后续? 一、工伤鉴定四级伤残单...


·劳动仲裁律师收费需要多少
      劳动仲裁律师收费需要多少引发劳动争议的原因是比较多的,对于员工来说,如果公司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利益的话,并且自己也和公司协商不好,就需要通过当地的劳动能力仲裁委员会维权。劳动能力仲裁委员会也是根据证据做决断的,所以,聘请律师肯定是必须的。因此,劳动仲裁律师收费需要多少...


·企业未签定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企业未签定劳动合同怎么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


·拖欠工资法律援助要多长时间才能拿到工资
      拖欠工资近些年成了国家法律援助的重点,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另一方面是相关企业的不作为,社会上任何一位工作人员都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确保他们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是司法机关提供法律援助地初衷,如果拖欠工资请求法律援助要多长时间才能拿到工资呢? 拖欠工资法律援助...


·一、荣成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荣成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最新版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最新版是什么?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相比较以前来说人们更为关注的是商品的质量而不是价格,质量无论对于什么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评判标准,就拿公路工程来说,质量相当重要。那么,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最新版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公路工程...


·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 国家的经济发展,人民基础设施的建设离不开工程的实施。工程实施的质量好坏直接决定了我国经济发展程度,以及人民的安全保障。所以,国家特别重视国家工程建设的质量。国家也为能够更好的管理工程建设市场,制定专门的工程质量检验制度。那么,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公司开除员工补偿多少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您一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


·现在工伤鉴定报告补办可以吗
      一、现在工伤鉴定报告补办可以吗 当职工发生工伤时,只要按规定程序得到工伤鉴定书。那么不慎将其弄丢的时候只需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病历到相关部门调取原件并复印,然后再让该部门在复印件上盖个章,此复印件就会和原件一样有效力了。 二、工伤认定书的内容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


·一、民事主体的年龄多大有误工费?
      一、民事主体的年龄多大有误工费? 民事主体的年龄大于18岁就有可能有误工费,在正常情况下男方满60周岁,女方满55周岁的情况下就不会有误工费了,但实际上法律上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根本就不是根据年龄的大小来决定的。尽管已经达到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是还仍然参加工作的群体大有人在。 一...


·解决建筑工程挂靠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解决建筑工程挂靠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近几年来,随着建筑市场不断发展,大量的施工合同纠纷不断涌现,在这些纠纷案件中,建筑工程挂靠合同纠纷越来越多,“挂靠”这个词不断提高热度,如何处理施工中挂靠问题存在很多分歧,这就导致各地法院及主审的审判结果存在很大差异,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建筑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